各教学院(部):
为充分利用校外人才资源,加强外聘教师日常管理,结合学校师资队伍建设、教育事业统计调查工作、高等教育质量监测数据信息采集工作和硕士学位授予立项单位和授权点建设工作需要,现就做好2025年上半年外聘教师聘用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要求
1.各教学院(部)应结合本单位现有外聘教师实际情况,科学规划,动态调整,制定《教学院部2025年外聘教师工作计划》。各教学院(部)制定的计划数应不低于上一年度实际聘用的外聘教师数,内容包括计划数、在各专业分布情况等。各教学院(部)在完成设定目标任务的前提下,应合理安排外聘教师到生师比偏高的专业。
2.有联合培养学生的教学院(部),应发挥主观能动性,积极联系对接有关高校,充分挖掘聘任联合培养高校教师。
3.承担理论课教学任务及单开实验课的外聘教师应从高校及科研院所聘任高校教师及科研人员(应具备高校教师资格、副高级及以上职称),承担指导实习、毕业设计(论文)的外聘教师应优先聘用行业企业优秀人才。外聘教师中行业、企业、实务部门等兼职教师占比不低于30%,高级职称专家、工程技术人员、高级管理人员、高技能人才的比例不低于80%。
4.各教学院(部)要根据学校外聘教师管理办法,加强外聘教师资格审查,做好外聘教师日常档案管理,做到“一人一档”,学校将对外聘教师档案材料进行检查抽查。各教学院(部)日常管理的外聘教师档案材料应该包括:高校教师资格证书、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的复印件及教学任务书(无法提供教学任务书的须提交加盖教务处公章的教学任务证明材料)、外聘教师协议等。
5.外聘教师其他聘任条件、聘任程序、聘任管理及聘任待遇按照《铜陵学院外聘教师聘用与管理暂行办法》(院发[2014]36号)等文件规定执行。
二、审批备案
1.2025年1月9日-1月17日,各教学院(部)将《教学院部2025年外聘教师工作计划》报送人事处师资科,纸质版经党政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党政公章,电子版同时发送rcbgs@tlu.edu.cn。
2.2025年2月13日-2月17日,各教学院(部)填写《外聘教师聘用审批表》(一式两份)、《外聘教师聘用情况一览表》(一式两份)及支撑材料,经党政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党政公章,报送教务处审批。支撑材料包括:高校教师资格证书、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等复印件。
3.2025年2月13日-2月17日,各教学院(部)将经教务处审批后的《外聘教师聘用审批表》(一式两份)、《外聘教师聘用情况一览表》(一式两份)及支撑材料报人事处审批。未经教务处、人事处审批的外聘教师不能予以聘任。人事处审批通过后,现场办理外聘教师协议,加盖人事处公章。
4.2025年2月20日-2月24日,经教务处、人事处审批通过后,各教学院(部)通过“铜陵学院人事管理系统外聘教师管理模块”上传备案材料,使用人事管理系统账号密码登录。备案材料包括:《外聘教师聘用审批表》《外聘教师聘用情况一览表》、高校教师资格证书、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职业资格证书、教学任务书、外聘教师协议的PDF扫描件等。备案材料格式:汇总到一个文件夹并形成一个压缩包,文件命名“教学院部名称+2025年上半年外聘教师备案材料”,文件中按照外聘教师姓名一人一档。备案网址:https://hr.tlu.edu.cn/templates/index/hcmlogon。
联系人:谢老师李老师
联系地址:人事处师资科(信息综合楼614室)
办公电话:0562-5881979
人事处
2025年1月9日
附件1:外聘教师聘用审批表.xls
附件2:外聘教师聘用情况一览表.xls
附件3:铜陵学院外聘教师协议书.docx

皖公网安备 3407020200045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