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现将《关于开展2025年度安徽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皖科重秘〔2026〕196号)转发给大家,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名要求
1.完善提名机制
项目提名前以适当方式征求不少于5位相关专业领域专家的意见。
2.规范审查机制
各单位应当建立科学规范的审查机制,对申报单位履行社会征信、申报人履行科研诚信情况,以及提名材料真实性和准确性等,加强前置审查。各提名者、申报人所在单位除了按规定对项目进行审查,同时还要把好申报人的政治关、品行关、作风关、廉洁关。
3.按要求提名
(1)重大科技成就奖。每个提名者限提名1人。鼓励提名仍在一线、长期从事科技创新工作,对我省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特别重大贡献的人员。正式提名前,提名者须与候选人所在单位沟通,由候选人所在单位征求相关纪检监察部门意见后,围绕候选人政治、品行、作风、廉洁等情况出具审查意见函。
(2)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和科学技术进步奖。原则上提名数量不限。
(3)重大科技成就奖、青年科技创新奖及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严格在提名数额范围内按要求择优限额提名。其中:我校重大科技成奖限提名1人,青年科技创新奖限提名2人,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2人。
(4)省科学技术奖不接受涉及国防、国家安全等保密项目的提名。
二、提名项目(人选)的基本条件
(一)重大科技成就奖。鼓励提名在学科建设、技术创新、产业科学技术进步、人才培养等方面做出了重大贡献,为我省相关领域科技创新与发展起到了重要奠基作用的中国公民。热爱祖国,模范践行科学家精神,仍在一线、长期从事科技创新工作,其工作单位应在本省行政区域内注册登记。正式提名前,提名者须与候选者所在单位沟通,由候选者所在单位征求相关纪检监察部门意见后,围绕候选政治、品行、作风、廉洁等情况出具审查意见函。
(二)青年科技创新奖。鼓励提名在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中取得标志性原创成果,产生重大国际学术影响,为推动相关学科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或在国家战略需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重点领域的关键核心技术创新中取得标志性原创成果,在推动相关行业领域技术进步,创造显著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环境效益或者对维护国家安全等方面做出了显著贡献的青年科研人员。候选者应当在2026年1月1日未满45周岁(1981年1月2日(含)以后出生)。具有良好的科学道德。2026年全年在安徽省工作。
(三)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注重提名双边或者多边国际科技合作中对本省科学技术事业做出重要贡献的外国科学家、工程技术人员、科技管理人员或者从事科学技术研究、开发、管理等活动的外国组织、国际组织。生产、经营、招商引资、贸易往来等不在该奖范围之内。
(四)自然科学奖。提供的主要论文(专著)应在正式刊物公开发表或出版两年以上(即2024年7月31日以前)。代表作数量原则上不超过5篇,鼓励填写在国内期刊发表的论文或国内出版的专著,如有在国内期刊发表的论文或国内出版的专著,可不超过6篇。所列论文(专著)署名第一单位(标号为1的单位)应为省内单位。完成人与完成单位必须在代表性论文(专著)的作者和单位信息中有所体现。
(五)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项目整体技术已实施应用两年以上(即2024年7月31日之前),主要研究开发、应用推广的创新成果须在安徽落地转化。需要行政审批的项目,须提供国家有关部门出具的已获批两年以上的行政审批文件。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审批的相关行业如:新药、医疗器械、动植物新品种、农药、肥料、兽药、食品、通信设备、压力容器等。审批时间应在2024年7月31日之前。论文不作为主要的评审依据。
(六)外籍人员作为省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和科学技术进步奖被提名人的,须在中国国内单位连续工作不少于5年,每年在华工作时间不少于6个月。
(七)列入国家、省(部)级、市级科研项目计划、基金支持的项目,应当在项目整体验收通过后提名,并提交验收报告。
(八)提名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的产学研合作项目,凡未共同承担国家、省部级科研项目计划(基金)的、无共同知识产权的,必须提供项目整体应用前的有效合作证明材料,如技术合同(包括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技术许可等)登记证明、资金到账凭证等客观佐证材料。
(九)同一人同一年度只能作为一个项目的完成人或者被提名人选参与省科学技术奖的申报。2024年度省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获奖项目的完成人,不能作为2025年度省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任一类项目的完成人。上年度重大科技成就奖被提名人选未获奖的,再次作为重大科技成就奖被提名人选须间隔一个年度。
(十)2024年度经受理评审但未授奖的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项目不得以同样技术内容和材料再次提名2025年度省科技奖。正在申报国家级、其他省部级科技奖励的项目技术内容,不得提名2025年度省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和科学技术进步奖。项目技术内容未获得过其他省部级及以上政府科技奖励的方可提名。
(十一)项目第一完成人的主要工作原则上应在安徽省境内完成,项目第一完成单位应为在安徽省登记注册或安徽省所属的独立法人单位。
三、提名流程
1.请有意向申报的教师填写《安徽科学技术奖单位提名需求表》(附件2),并于2026年8月20日前将电子版发送至58828421@qq.com(命名要求:XX学院-科技奖提名表)。
2.通过提名需求申请的各提名项目完成人需在2025年8月25日-9月18日期间凭提名号登录科学技术奖励网上申报评审管理系统,按照要求完成在线填写、提交。
3.各申报负责人需在2026年9月21日中午12点前将提名相关材料报送至信息楼608室,具体报送材料包括:(1)《安徽省科学技术奖提名项目汇总表》(附件4);(2)纸质提名书原件1份,主件、附件应按可拆卸方式(如塑料抽杆夹、长尾铁夹)合订成册,A4规格纸张,打印方式单双面不限,竖向左侧装订,以“一、候选人基本情况”或“一、项目基本情况”作为首页,请勿另加封面。(备注:提名书主件的纸质版应为网上填写完成、提交提名后下载打印的水印版。提名书主件所填内容应与附件中各类佐证材料有相互对应的印证关系。)
联系人:张海峰 联系电话:5881015
附件1 关于2025年度安徽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_安徽省科学技术厅
科研处
2026年8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