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学院(部):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全省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评选工作的通知》(皖教秘政法〔2023〕5号)精神,结合深入贯彻审计整改工作要求,落实学校依法治校专题工作会议安排部署,对标对表《高等学校法治工作测评指标》,学校制定了《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任务分解表(工作落实清单)》,请各单位按照职责和分工认真组织开展,及时报送工作材料,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送材料内容
1.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任务落实清单。请各部门、各学院(部)对照《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任务分解表(工作落实清单)》(附件2),以牵头单位为主,根据各具体指标要求,组织各配合单位认真梳理工作举措、进展情况和工作成效,开展工作自评,按要求填写自评分、成效总结和支撑材料清单。
2.法治工作联络员信息表。根据《高等学校法治工作测评指标》,要求建立建强学校法治工作联络员队伍。请各单位结合工作实际和岗位职责,指定综合科室主要负责人或选派有法律背景专业人员为法治工作联络员,并填写《法治工作联络员信息表》(附件3)。
3.法律风险清单。按照审计整改要求,请各部门、各学院(部)对照《高等学校法治工作测评指标》《关于加强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监督工作的实施办法》(院党发〔2020〕17号)等文件规定和部门职责,立即开展“法治体检”,全面梳理资产经营与处置、校园安全、选人用人、合作办学、后勤管理与服务、基建工程、教学科研、人事管理、学生教育与管理、意识形态管控、涉法舆情等方面的法律风险清单,按要求认真填写《法律风险清单及处置办法》(附件4)。
4.支撑材料。请各部门、各学院(部)对照《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任务分解表(工作落实清单)》具体指标内容,认真填报对应信息,提供相应支撑材料。
二、材料报送要求
1.截止时间:2023年4月10日(周一)下午下班前。
2.材料格式:电子版(Word、Excel)和纸质版(《工作落实清单》请A3正反打印)。
3.报送方式:电子版请发邮箱:bgs@tlu.edu.cn;纸质版请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盖公章后报党委(校长、法治工作)办公室(图书馆708室)。
三、相关工作说明
1.成效总结可另附。各部门、各学院(部)要坚持问题导向和效果导向,尽可能用数据、事实、案例说话,及时总结本单位依法治校工作成效,发掘可推广的典型经验和做法,梳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谋划推进下一步重点工作等,随《工作落实清单》一并报送。
2.联系人:程海云 董明牛 龚雪
3.联系电话:0562-5881030
附件:
附件1 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全省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评选工作的通知(皖教秘政法〔2023〕5号).pdf
附件2 铜陵学院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任务分解表(工作落实清单).xlsx
附件4 铜陵学院法律风险清单及处置办法(填报模板).xlsx
法治工作办公室
2023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