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安徽省生态环境厅、铜陵市生态环境局发布了2025年生态环境科技项目申报通知,现转发给你们,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条件和要求
项目申报单位原则上为安徽省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有较强的创新能力,人才团队和科研基础条件有保障,运行管理规范,科研及社会信用记录良好。同一单位申报项目数原则上不得超过2项。鼓励企业牵头,联合上下游企业和高校、科研院所组团申报项目。
项目应符合《2025年度安徽省生态环境科技项目申报指南》(见附件1)的方向,否则不予受理。
项目采取无偿资助的支持方式,最高支持50万元且不超过申请资金的额度,支持资金少于申请额度的,差额部分由项目承担单位自筹解决。项目实施周期一般不超过2年,从项目立项之日起算。支持资金第一年拨付50%,中期评估合格后,再拨付剩余50%。企业牵头承担的项目,原则上按财政资金投入不超过40%、企业投入不低于60%的比例共同出资。
同一项目已获得中央及省财政资金资助或通过其他渠道申请财政资助的,不得重复申报。项目申报单位应承诺本次申报的项目主要研发内容未获得国家和省级有关部门立项支持,以避免重复立项、重复支持。
二、申报材料要求
项目申报材料应包括《安徽省生态环境科技项目申报书》(见附件2)、课题负责人职称证明、工作业绩证明。
项目申报材料应严格按照《安徽省生态环境科技项目申报书》的填写说明进行编制,课题资金预算遵照《安徽省科技重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执行。
请各学院科研秘书于2025年7月24日前报科研处项目科。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张美美 联系电话:5881953
关于转发《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关于申报2025年生态环境科技项目的通知》的函.pdf
科研处
2025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