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现将《关于开展铜陵市第十一届(2023—2024年度)文学艺术奖申报工作的通知》(铜文联〔2025]2号)转发给大家,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一)在评奖年限内(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由铜陵市内文艺团体或个人创作的,在国家新闻出版总署批准的报刊社或出版社正式发表、出版的文艺作品、文艺著作;
(二)由铜陵市内文艺团体或个人创作且参加过市级以上由政府、文化主管部门、文联或各文艺家协会举办的比赛、表演、展览的文艺作品;
(三)以铜陵为创作题材以及宣传、推介铜陵的文艺作品;
(四)作品主要包括以下题材种类:
1.文学类:小说、散文、诗词、报告文学、戏剧文学、影视文学、儿童文学、传记文学、文艺理论、文艺评论等;
2.艺术类:戏剧、美术、书法、摄影、音乐、舞蹈、曲艺、广播剧、影视剧、电视专题片、民间艺术、短视频等。
(五)存在知识产权争议的作品,不得申报。
二、申报程序
(一)文学类:
文学类作品须提供作品发表的出版物原件1份,如有其他相关材料(如获奖证书、刊发证明等)请提供复印件一式7份。
(二)艺术类:
1.戏剧、音乐、舞蹈、曲艺、广播剧、影视剧、电视专题片、短视频作品须提供作品存储U盘1份,同时须提供演出剧照、剧本、词曲、获奖证书、演出证明、播放证明等可反映作品情况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式7份。
2.美术、书法、摄影、民间文艺作品须报送原件复制品或能反映其作品全貌的存储U盘或10寸以上彩色照片,以及发表刊物、收藏证书、获奖证书、展出证书、展览目录、作品集等原件及复印件一式7份。
3.大型雕塑、壁画等不可移动作品或作品被有关部门收藏无法借出的,须报送能反映其作品全貌的光盘或雕塑小样或10寸以上彩色照片,被收藏的作品须提供收藏证书原件。
4.每件作品申报须按要求填写《铜陵市第十一届(2023-2024年度)文学艺术奖申报表》一式7份。
5.同一作者申报作品最多不得超过2项。
6.评审结束后,作品原件由评选办退回受理申报单位或个人。
三、申报时间
请有意向申报的老师以学院为单位于6月10日下班前将电子版材料(附件1为PDF版,附件2为word版)发送至邮箱350060497@qq.com,同时报送纸质版材料(一式7份)至信息楼608室。
联系人:郝梅梅 涂德梅 联系电话:5881015
关于开展铜陵市第十一届(2023—2024年度)文学艺术奖申报工作的通知.pdf
附件1:铜陵市第十一届(2023-2024年度)文学艺术奖申报表.docx
附件2:铜陵市第十一届(2023-2024年度)文学艺术奖申报统计表.docx
科研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