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25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的通知

作者:日期:2025-03-18点击:10


各相关单位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提名2025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的通知》要求,相关提名工作正式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名方式

地方高等学校的各类研究成果,由省教育厅统一提名。本次提名采用限额提名方式,我校限报一项

二、提名项目(人选)基本条件

(一)提名项目第一完成单位是国内高校。

(二)提名自然科学奖项目提供的代表性论文(专著)应当于20221231日前公开发表,工程技术奖项目应当于20221231日前完成整体技术应用。

(三)列入国家或省部级计划、基金支持的项目,应当在项目整体验收通过后提名。

(四)同一人同一年度只能作为一个提名项目的完成人。

(五)已获得或正在申报国家级或省部级科技奖励的项目技术内容,不得提名2025年度自然科学奖、工程技术奖。

(六)专用项目的相关内容应当在提名前已定密,并需提供相应的定密文件。

(七)青年奖男性被提名者当年未满35周岁(199011日后出生),女性被提名者当年未满38周岁(198711日后出生)。

、我校申报及推荐时间安排

2025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申报时间极为紧张,请有意向申报的老师于319日中午12:00前将电子版提名材料(包括:提名函1份,内容包括提名项目数量和汇总表;通用项目纸质提名书1套;如有回避要求,回避专家申请表1份)打包发送至邮箱350060497@qq.com,同时报送纸质版材料(一式7份)至信息楼608室。

联系人:郝梅梅  涂德梅   联系电话:5881015


附件:教科信厅函〔2025〕5号.rar


科研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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