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教学院部、相关部门:
现将《中共安徽省委教育工委关于推荐安徽省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的通知》(皖教工委函〔2024〕379号)予以转发,请各相关单位、相关申报人仔细研阅通知内容,严格对照推荐条件,认真准备申报材料。需要提交的申报材料包括:
1.申报人政治表现和师德师风鉴定意见1份;
2.《安徽省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推荐表》(2份纸质版,其中1份加盖推荐部门公章,同时报送电子版);
3.《安徽省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推荐汇总表》(2份纸质版,其中1份加盖推荐部门公章,同时报送电子版);
4.申报人相关证明材料1份,含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明材料,以及教学科研成果(须加盖教务科研部门公章),请申报人仔细对照通知中“推荐标准”准备材料,经教务科研人事部门审核后自行扫描成PDF文件并递交人事处。
根据通知内容,我校推荐人员不超过2名(按课程推荐并排序),请拟申报人员12月13日前将申报材料递交人事处620室,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
1.中共安徽省委教育工委关于推荐安徽省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
的通知
2.安徽省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推荐表
3.安徽省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推荐汇总表
人事处 教务处
2024年12月11日
附件1:中共安徽省委教育工委关于推荐安徽省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的通知.pdf
附件2-3:安徽省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推荐表、汇总表.docx

皖公网安备 3407020200045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