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院)部、机关第一党总支、机关第二党总支:
根据中共安徽省委办公厅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22年安徽省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和先进集体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皖办明电【2022】3号)和安徽省委教育工委《关于做好2022年安徽省先进工作者和先进集体评选表彰对象推荐工作的通知》(皖教工委函【2022】38号)文件精神,现将相关事项通知(见附件)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评选要求积极组织评选,各单位可从安徽省先进工作者、先进集体中选择1个奖项进行推荐,名额为1名。
各单位经评审、集体研究决定后,将书面推荐报告及相关材料于2022年1月29日上午12:00前交校人事处。学校组织评审择优推荐1人或集体至省教育厅,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附件:1.关于做好2022年安徽省先进工作者和先进集体评选表彰对象推荐工作的通知附件1 中共安徽省委教育工委关于做好2022年安徽省先进工作者和先进集体评选表彰对象推荐工作的通知.pdf
2.2022年安徽省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和先进集体评选范围和条件附件2 2022年安徽省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和先进集体评选范围和条件.pdf
3.相关材料样式模板附件3 相关填报表格.xls
人事处、工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