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教职工侨情信息统计的通知

作者:日期:2021-06-24点击:727

各部门、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省委统战部、省委教育工委关于推动高校成立侨联、留联的工作要求,更好地发挥归侨、侨眷、留学归国人员在学校发展中的重要作用,我校拟筹备成立铜陵学院归国华侨联合会、留学人员联谊会(简称铜陵学院侨留联),现对学校在职教职工侨情信息进行统计,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侨的身份界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关于界定华侨外籍华人归侨侨眷身份的规定》,华侨、外籍华人、归侨、侨眷的身份界定如下:

1.华侨,指定居在国外的中国公民。

(1)“定居”是指中国公民已取得住在国长期或者永久居留权,并已在住在国连续居留两年,两年内累计居留不少于18个月。

(2)中国公民虽未取得住在国长期或者永久居留权,但已取得住在国连续5年以上(含5年)合法居留资格,5年内在住在国累计居留不少于30个月,视为华侨。

(3)中国公民出国留学(包括公派和自费)在外学习期间,或因公务出国(包括外派劳务人员)在外工作期间,均不视为华侨。

2.外籍华人,指已加入外国国籍的原中国公民及其外国籍后裔;中国公民的外国籍后裔。

3.归侨,指回国定居的华侨。

(1)“回国定居”是指华侨放弃原住在国长期、永久或合法居留权并依法办理回国落户手续。

(2)外籍华人经批准恢复或取得中国国籍并依法办理来中国落户手续的,视为归侨。

4.侨眷,指华侨、归侨在国内的眷属。

(1)侨眷包括:华侨、归侨的配偶、父母、子女及其配偶,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以及同华侨、归侨有长期扶养关系的其他亲属。

(2)外籍华人在中国境内的具有中国国籍的眷属也视为侨眷。

二、统计时间

6月24日—7月1日
  三、相关要求

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开展侨情信息统计工作,组织具有归侨、侨眷身份的在职教职工填写《铜陵学院归侨、侨眷情况登记表》和《铜陵学院归侨、侨眷情况汇总表》(见附件),7月2日前,电子版发送至xcb@tlu.edu.cn,纸质版盖章报送党委统战部(图书馆812)。联系人:凌斯雅,联系电话:5881964。

 

附件:

1.《铜陵学院归侨、侨眷情况登记表》

2.《铜陵学院归侨、侨眷情况汇总表》

铜陵学院党委统战部

2021年6月23日

附件1

铜陵学院归侨、侨眷情况登记表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籍贯

 

民族

 

学历学位

 

职称

 

政治面貌

 

加入时间

 

工作单位及职务

 

本人为归侨填写

侨居地

 

侨居时间

 

本人为侨眷填写

亲属

姓名

关系

居住地

工作单位及职务

归侨、华侨或外籍华人

 

 

 

 

 

 

 

 

 

 

家庭主要成员

姓名

关系

年龄

性别

政治面貌

工作单位及职务

 

 

 

 

 

 

 

 

 

 

 

 

 

 

 

 

 

 

主要社会

职务

 

联系电话

 

 

 

 

 

 

 

所在单位(盖章):       













 

附件2

铜陵学院归侨、侨眷情况汇总表

单位(盖章):

序号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籍贯

民族

归侨侨眷

学历学位

工作单位及职务、职称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