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基层分会:
为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激发我校广大教职工的爱党、爱国、爱民情怀,经学校批准,校党委宣传部、校工会委员会拟举办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教职工演唱比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弘扬爱国主义精神,歌颂党、歌颂祖国、歌颂社会主义、歌颂改革开放、歌颂“中国梦”、歌颂新时代中国人民的幸福美好生活。
二、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校党委宣传部、校工会委员会
承办单位:文学与艺术传媒学院
三、参赛对象
全校在职教职工(全体工会会员)。
四、比赛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9年5月中下旬(正式比赛时间另定)。
地点: 艺术楼演出厅。
五、评分标准:
1、歌曲难易度(3分):演唱连贯、流畅,无因不熟练而停顿或出现错误。
2、音准、节奏、歌词准确度(3分):演唱时音准、节奏、歌词准确无误。
3、服装、服饰搭配(1分):服装、服饰与歌曲搭配和谐。
4、曲目完整性(1分):演唱完整、流畅。
5、演唱效果(2分):能用歌曲所要表现的情绪进行演唱。
6、参赛队组队符合比赛要求(10分)。
7、评分标准1至5项由聘请的专业评委现场打分,评分标准第6项由宣传部和校工会组织有关人员另行现场计分。
六、奖项设置:本次比赛将评选一等奖2名、二等奖4名、三等奖6名,最佳风采奖若干名,并颁发证书。
七、比赛要求:
1、以分工会为报名参赛单位,教职工人数超过40人的每个参赛单位(分工会),必须独立组队参赛,且上台比赛人数不得少于40人,人多不限;教职工人数不超过40人的参赛单位(分工会),可两个分工会联合参赛(上台比赛人数不少于40人),也可独立参赛,独立参赛单位,应尽量做到全员参加。
2、每个参赛队演唱两首歌曲,第一首为规定曲目,在所附参考曲目中选定。第二首为自选曲目,所选曲目内容应符合活动主题,也可在参考曲目中选定。
3、文艺学院和教职工合唱团参加比赛不参与奖项评选。
4、各参赛队要求服装统一,简洁大方。各参赛队按每人(正式比赛队员)不超过200元标准,按有关招标要求,通过市场自行比价采购演出服装,所需费用由校工会解决。
5、各参赛队所需指挥、伴奏等,由各参赛队自行解决。
6、处级领导干部需参加演唱比赛。
7、各参赛队请于4月20日以前将选手姓名及参赛曲目发至工会邮箱(gh@tlu.edu.cn),同时以书面形式报校工会办公室。联系人:杨晓霞、周催影。
八、其他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铜陵学院党委宣传部
铜陵学院工会委员会
二〇一九年三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