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有组织科研,优化学校科研创新团队组织管理模式,提升学校科研工作水平和创新能力,按照《铜陵学院科研创新团队建设与管理办法(修订)》(院办〔2025〕50号)文件要求,现组织开展院级科研创新团队备案工作。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建的基本条件
1.科研创新团队一般应结合学院优势学科和重点发展的专业方向,以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中心、重点智库、研究基地和其他重点科研平台为依托组建。
2.科研创新团队应具有明确的研究目标和2-3个相对稳定的研究方向,有量化的考核指标和预期成果,并围绕行业、区域经济和科技发展,根据企业生产实际中的重大现实问题、学校重点发展的学科方向和研究领域,开展创新性研究。
3.科研创新团队由科研人员在学院组织指导下组建,具备独立开展学术研究和社会服务活动能力,一般由6-10人组成,原则上不超过20人,鼓励邀请相关领域具有专长的校外人员参加。
4.科研创新团队成员应具有勇于探索、敢于创新和团结协作的精神,职称、学历、学科和年龄结构合理,具有充分的时间和精力从事科学研究。原则上每人参加同级别科研创新团队不超过2个,且成果不可重复计算。
5.科研创新团队所在单位应有良好的科研支撑环境。
二、备案要求
1.每个二级学院(部)至少组建3个院级科研创新团队。院级科研创新团队分为重点和一般,其中重点立项数不超过所在二级学院(部)立项总数的40%。
2.院级科研创新团队带头人应具有副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8周岁。近五年内,带头人应主持过四类及以上纵向科研项目或获得市厅级及以上科研奖励,且发表与研究方向一致的一类论文1篇(自然科学)/二类以上论文1篇(人文社科)或经鉴定的学术专著1部。
三、备案流程
各二级学院(部)比照《铜陵学院科研创新团队建设与管理办法(修订)》(院办〔2025〕50号)文件,制定本单位的院级科研创新团队管理办法,办法应包含院级科研创新团队申报与遴选、建设与管理、目标与考核等内容。
院级科研创新团队由团队带头人自主申报,经二级学院(部)分学术委员会评审、二级学院(部)审批、学校备案后,予以立项。
四、支持政策
院级科研创新团队经费由学校根据各二级学院(部)报备的情况,自然科学类重点团队资助项目经费4万元、一般2.5万元,人文社科类重点团队资助项目经费2.5万元、一般1.5万元。如获批校级科研创新团队则补齐差额经费。
五、备案材料
请各二级学院(部)于2025年11月25日前将以下材料纸质版提交到信息楼601,电子版发送至127265@tlu.edu.cn。
1.院级科研创新团队管理办法(签字盖章纸质版、电子版)
2.院级科研创新团队拟立项一览表(签字盖章纸质版、电子版)
3.院级科研创新团队申请书(仅需提供签字盖章电子版)
其他未尽事宜请参照附件《铜陵学院科研创新团队建设与管理办法(修订)》(院办〔2025〕50号)文件。
联系人:张美美 联系电话:5881953
《铜陵学院科研创新团队建设与管理办法(修订)》(院办〔2025〕50号).pdf
科研处
2025年11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