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近日,安徽省教育厅发布《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5年度科研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皖教秘科〔2025〕116号)(以下简称“通知”),现转发给你们,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及申报要求
(一)自然科学类
1.创新团队项目
①依托基础:以省部级及以上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科技创新平台为依托,支撑高校高峰学科(新一轮高峰学科入选Ⅱ类及以上)建设;
②带头人要求:原则上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为本校教学科研一线全职人员;具备主持省部级重大科研项目经历或取得国内外同行公认的突出原创性成果;年龄不超过 50 周岁,仅限牵头 1 个团队(优先推荐高层次引进人才)。
项目研究周期一般为 3 年,确有必要可延长至 4 年。每个团队支持经费 50万元。
2.重大科研项目
原则上具有博士学位或者高级以上职称,未曾获国家级人才培养计划资助或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A 类)支持。
项目研究周期一般为3 年, 确有必要可延长至 4 年。每个项目支持经费 30 万元。
3.重点科研项目
原则上具有博士学位或者中级以上职称,未曾获国家级人才培养计划资助或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B 类)及以上支持。
项目研究周期一般为 2 年,确有必要可延长至 3 年。每个项目支持经费 15 万元。
3.青年科研项目
①申请原则上具有博士学位,未曾获省级或国家级人才培养计划资助。
②年龄要求:未满 35 周岁(1990年1月1 日及以后出生)。
项目研究周期一般为 2 年,确有必要可延长至 3 年。每个项目支持经费 8 万元。
4.产学研项目
承担单个横向产学研项目实际到账金额(扣除外协费及设备费) 10 万元及以上且2025年1月1日以来已通过委托方验收结题的横向科研项目,可申报省教育厅产学研项目。经学校审核通过并报省教育厅获批立项后,赋予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编号,视同省教育厅科研项目。其中,到账金额 20 万元及以上在年度科研业绩认定时可视同省教育厅重大项目,10万元及以上在年度科研业绩认定时可视同省教育厅重点项目。
(二)人文社科类
1.创新团队项目
①依托基础:以高峰学科或优势特色学科为基础,以省部级以上科研平台、基地或智库为依托。
②带头人要求:原则上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应为本省高校教学科研一线全职人员;获得省部级以上人才计划资助,具有主持省部级及以上重大科研项目经历,或已经取得国内外同行公认的突出创新性成果,或撰写的资政报告得到省部级以上领导人的批示(不包含省部级);带头人年龄一般不超过 50 周岁,仅限牵头 1 个团队(优先推荐学校高层次引进人才和一线从事教学科研教师)。
项目研究周期一般为 3 年,确有必要可延长至 4 年。每个团队支持经费 30 万元。
2.重大科研项目
原则上具有博士学位或者正高级以上职称,取得国内外同行公认的突出创新性成果,未曾获省级杰青或国家级人才培养计划资助。
项目研究周期一般为 3 年, 确有必要可延长至 4 年,每个项目支持经费 15 万元。
3.重点科研项目
原则上具有博士学位或者副高级以上职称,承担过省部级以上人文社科研究项目研究并取得突出创新性成果,未曾获省级优青或国家级人才培养计划资助。
项目研究周期一般为 2 年,确有必要可延长至 3 年。每个项目支持经费 10万元。
4.青年科研项目
①申请人原则上具有博士学位,未曾获省级或国家级人才培养计划资助。有承担或从事基础研究课题经历。
②年龄要求:未满 35 周岁(1990 年 1 月1 日及以后出生)。
项目研究周期一般为 2 年,确有必要可延长至 3 年。每个项目支持经费 5 万元。
5.特需专项项目
聚焦现实需求,在党的创新理论及其实践、思想政治工作、国家安全、教育强省、“十五五”重点领域政策、中国哲学社会科学自主知识体系构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心理健康教育、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等热点领域,从实际出发,进行体系化、学理化的理论阐释和实践探索,提出新观点、构建新理论,推动产出一批具有较高理论价值和实践意义的研究成果,增强前瞻性、针对性政策储备,强化服务功能。
申请人原则上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具备与申报领域相关的研究经历或成果转化经验。
项目研究周期一般为 2 年,确有必要可延长至 3 年。每个项目支持经费 5 万元。
2025年省教育厅科研项目拟立项类别及数量 | ||||
学科 | 类别 | 最多立项数 | 万元/项 | 备注 |
自然科学 | 创新团队项目 | 2 | 50 | 以省部级及以上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科技创新平台为依托, 支撑高校高峰学科(新一轮高峰学科入选Ⅱ类及以上)建设;研究方向需契合国家及我省中长期科技创新发展规划重点领域, 聚焦基础性、前瞻性研究或对高新技术产业有重大牵引作用的自主创新研究。 |
重大科研项目 | 2 | 30 | 原则上具有博士学位或者高级以上职称,未曾获国家级人才培养计划资助或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A类)支持。 | |
重点科研项目 | 15 | 15 | 其中:依托安徽省铜基新材料产业共性技术研究中心/高端铜基新材料关键技术安徽省联合共建学科重点实验室专项立项数不超过4项,依托安徽省铜基材料数字化智能制造工程研究中心专项立项数不超过3项,依托空间信息获取与应用安徽省联合共建学科重点实验室专项立项数不超过3项 | |
青年科研项目 | 20 | 8 | 其中:依托安徽省铜基新材料产业共性技术研究中心/高端铜基新材料关键技术安徽省联合共建学科重点实验室专项立项数不超过4项,依托安徽省铜基材料数字化智能制造工程研究中心专项立项数不超过3项,依托空间信息获取与应用安徽省联合共建学科重点实验室专项立项数不超过3项 | |
产学研项目 | 无限定 | 备案 | 承担单个横向产学研项目实际到账金额(扣除外协费及设备费)10 万元及以上且2025年1月1日以来已通过委托方验收结题的横向科研项目 | |
人文社会科学 | 创新团队项目 | 2 | 30 | 以高峰学科或优势特色学科为基础,以省部级以上科研平台、基地或智库为依托,研究须契合国家及我省政治经济社会文化中长期发展方向,聚焦经济发展、科技创新、文化发展、社会进步、国家安全、思想政治工作等重点领域,开展基础性、前瞻性理论研究或具有重大战略意义的应用研究。 |
重大科研项目 | 2 | 15 | 原则上具有博士学位或者正高级以上职称,取得国内外同行公认的突出创新性成果,未曾获省级杰青或国家级人才培养计划资助。 | |
重点科研项目 | 15 | 10 | 其中:依托铜业发展智能决策安徽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实验室专项立项数不超过3项、依托长三角绿色转型发展研究院省级重点智库专项立项数不超过3项 | |
青年科研项目 | 20 | 5 | 其中:依托铜业发展智能决策安徽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实验室专项立项数不超过3项、依托长三角绿色转型发展研究院省级重点智库专项立项数不超过3项 | |
特需专项项目 | 6 | 5 | 申请人原则上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具备与申报领域相关的研究经历或成果转化经验。 | |
二、其他要求
1.各项目申报主持人必须是本校正式在职教职工,入职时间最迟为 2025 年11月以前,且不得有省教育厅在研项目(主持)。申报此次项目,最多可主持 1项、参与2项(含在研)。
2.确保总立项数70%以上项目主持人为 45 周岁以下青年科技人才(在 1980 年 1 月 1日及以后出生);
3.除创新团队项目外,高校领导班子成员不得申报省教育厅科研项目。
4.省教育厅科研项目为市厅级项目。
5.项目申报人或参与人不得以已立项项目再次申报此次项目,也不得以与此项目相同或相似项目申报本年度校级科研计划项目。一经查实按学术不端处理。
6.优先支持硕士点建设,优先支持省级高峰培育学科和科研平台建设,优先支持服务区域主导产业发展,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
7.依托省级平台/智库申报的专项项目,须与平台/智库重点研究方向相同或相近,并直接报送平台/智库初审,各省级平台/智库联系人如下:
(1)铜业发展智能决策安徽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实验室:吴洋 tyfz@tlu.edu.cn 13285625342
(2)安徽省铜基材料数字化智能制造工程研究中心:薛化建 xuehj@tlu.edu.cn 13083437006
(3)安徽省铜基新材料产业共性技术研究中心/高端铜基新材料关键技术安徽省联合共建学科重点实验室:王东生 wangdongsheng@tlu.edu.cn 13856292657
(4)空间信息获取与应用安徽省联合共建学科重点实验室:张京伍 2024075@tlu.edu.cn 18251966737
(5)长三角绿色转型发展研究院省级重点智库:孙微 121515572@qq.com 18156221024
其他未尽事宜,详见附件通知。
三、申报时间
兼职教师按学科专业归口到相应教学院部。请各教学院部科研秘书、各平台/智库联系人在2025年12月5日上午下班前将纸质材料报信息楼601室。同时电子版发送到127265@tlu.edu.cn。申报材料包括:
1.非匿名版申请书1式1份(A4双面打印、签字)(基本条件支撑材料附后)
2.匿名版申请书1式1份(A4双面打印)(产学研项目无需提供)
4.自然科学/人文社科申报汇总表1式1份(签字盖章)
AJ2025530 安徽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度科研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pdf
2025年度安徽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申报汇总表(人文社会科学).xls
2025年度安徽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申报汇总表(自然科学).xls
科研处
2025年11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