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充分发挥高校在国家科技创新体系和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体系中的重要作用,实行有组织科研,依据《铜陵学院校级科研计划项目管理办法》(院办〔2024〕6号)、《铜陵学院科研创新团队建设与管理办法(修订)》(院办〔2025〕50号),现开展校级科研计划项目申报工作,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校级科研计划项目类别及相关要求
(一)铜陵学院人文社科/自然科学研究项目
以解决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和科技前沿需求为目标,聚焦“四基”(核心基础零部件、关键基础材料、先进基础工艺和软件、产业技术基础)突破和应用,哲学社会科学领域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社会关注的热点、难点、堵点问题,发挥优势学科专业作用,支持科研工作者开展探索,优先支持企业委托开发和科技成果转化项目。铜陵学院人文社科/自然科学研究项目设立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研究周期一般不超过2年,重点项目立项数量不超过申报数量的50%,一般项目立项数量不超过申报数量的70%。人文社科研究项目研究经费为:重点项目0.5万元/项,一般项目0.3万元/项,自然科学研究项目研究经费为:重点项目1万元/项,一般项目0.6万元/项。立项的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青年教师(男性35周岁以下、女性37周岁以下)承担项目的比例分别不少于60%。
(二)省级科研平台研究专项项目
依托铜业发展智能决策安徽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实验室(以下简称“重点实验室”)、安徽省铜基新材料产业共性技术研究中心/高端铜基新材料关键技术安徽省联合共建学科重点实验室、空间信息获取与应用安徽省联合共建学科重点实验室(以下简称“共建学科重点实验室”)、安徽省铜基材料数字化智能制造工程研究中心(以下简称“工程研究中心”)省级科研平台及长三角绿色转型发展研究院省级重点智库,设立省级科研平台研究专项项目,申报项目内容必须与省级科研平台、重点智库的研究方向相符,否则形式审查不予通过。具体指南详见附件5。
具体项目名称根据指南自拟,不得以指南作为项目名称。省级科研平台研究专项项目设立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研究周期一般不超过2年。依托重点实验室、重点智库项目研究经费为:重点项目0.5万元/项,一般项目0.3万元/项;依托技术研究中心、共建学科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的项目研究经费为:重点项目1万元/项,一般项目0.6万元/项。省级科研平台研究专项项目重点项目立项数量不超过申报数量的50%,一般项目立项数量不超过申报数量的70%,优先支持企业委托开发和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立项的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青年教师(男性35周岁以下、女性37周岁以下)承担项目的比例分别不少于60%。
项目研究成果要与申报书研究内容相关,完成单位须注明“铜陵学院 铜业发展智能决策安徽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实验室”或“铜陵学院 安徽省铜基新材料产业共性技术研究中心”或“铜陵学院 空间信息获取与应用安徽省联合共建学科重点实验室”或“铜陵学院 高端铜基新材料关键技术安徽省联合共建学科重点实验室”或“铜陵学院安徽省铜基材料数字化智能制造工程研究中心”或“铜陵学院 长三角绿色转型发展研究院”。
(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专项课题
申请人根据以下研究方向,选择不同的角度、方法和侧重点,具体项目名称根据研究方向自拟。
1.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体系化学理化研究阐释
2.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世界观和方法论研究
3.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论述研究
4.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研究
5.中国共产党人精神谱系的历史脉络、鲜明特质和赓续传承研究
6.新时代十年伟大变革的深刻内涵和里程碑意义研究
7.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共同富裕问题研究
8.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精神标识研究
9.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治理效能与实现路径研究
10.全人类共同价值的理论建构与实践路径研究
11.完善党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研究
12.乡村振兴中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研究
13.“新时代六尺巷工作法”与现代社会治理
14.数字技术赋能安徽优秀传统文化传承的路径
15.数字技术赋能多元化主体参与的乡村协同治理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专项课题只设一般项目,研究周期一般不超过2年,研究经费为0.3万元/项,立项数量原则上不超过申报数量的70%,具体视申报数量和申报质量而定。立项的项目中青年教师(男性35周岁以下、女性37周岁以下)承担项目的比例不少于60%。项目研究成果要与申报书内容相关,完成单位须注明“铜陵学院 安徽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铜陵学院基地”。
(四)校级科研创新团队项目
面向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需求,瞄准具有发展前景和可预期产生重要学术成果的研究领域及方向开展研究工作。围绕学校学科发展方向,依托重点科研平台,鼓励跨学科、跨学校、跨境组建科研创新团队。具体条件如下:
1.校级科研创新团队原则上从院级科研创新团队中遴选产生,每个二级学院(部)推荐项目数不超过1项。
2.校级科研创新团队带头人应具有正高级职称或副高级职称且具有博士学位,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3周岁。2021年以来,带头人应主持过三类及以上纵向科研项目(不含教育厅项目)或获得市厅级一等奖及以上科研奖励,且发表与研究方向一致的一类论文1篇(自然科学)/二类以上论文1篇(人文社科)或经鉴定的高水平学术专著1部;或带头人取得过标志性成果,如获批国家级科研项目或省部级及以上科研奖励(前3名)。带头人应具有良好的学术道德,治学严谨,有较好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合作精神,在团队中有较强的凝聚力。鼓励和扶持高层次青年科技人员担任团队带头人。
3.校级科研创新团队建设着眼于高层次青年后备人才的培养,创新团队中年龄不超过45周岁的成员应不少于50%。
4.校级科研创新团队每3年申报一次。原则上每批次立项数不超过10项。自然科学类团队资助项目经费20万元,人文社科类团队资助项目经费10万元,项目经费立项后拨付50%,中期验收合格后拨付剩余50%。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人须为我校在岗教职工,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学术道德,具有一定的前期研究基础和实践经验,并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任务。申报人(不是党员的申报人由所在教研室党支部审查)所在党支部对申报人政治表现进行审查,申报人所在二级党组织对科研项目申报书意识形态进行审核。
(二)铜陵学院人文社科和自然科学研究一般项目限中级职称(硕士)及以下人员申报,重点项目限副高职称(博士)及以下人员申报。有校级及以上在研纵向科研项目(含校级党建与思想政治研究专项)的负责人不得申报本年度科研计划项目,作为项目负责人累计承担的校级人文社科/自然科学研究项目2项及以上的不得申报本年度科研计划项目(从2021起开始计算)。考虑到省级平台建设特殊性及硕士点建设需要,省级科研平台研究专项项目申报人本次无职称、在研项目申报限制。
(三)每个申报人限报1个项目,课题组成员最多参加2个项目(不含校级科研创新团队项目)的申报。申报人、课题组成员不能以已获立项、结项完成的相同或类似选题重复申报。
(四)项目组成员一般应不少于3人,每个项目组至少有1名学生参加。
(五)项目开始日期为2026年1月1日,立项后,项目主持人须配合主管部门接受管理,按时完成研究任务,提交结项材料,对不能按期完成研究任务的项目将依照相关文件和规定进行相应的处理。研究成果需标注项目类别和项目编号,不按规定标注的成果结项时不予认定。项目被“终止”的项目负责人2年内不得申报校级科研计划项目,项目“撤项”的3年内不得申报校级科研项目。
(六)其他未尽事宜,按《铜陵学院校级科研计划项目管理办法(修订)》(院办〔2024〕6号)、《铜陵学院科研创新团队建设与管理办法(修订)》(院办〔2025〕50号)执行。
(七)校级科研计划项目采用科研项目管理系统进行申报(开放时间截止到11月30日)。登录步骤:进入学校网站首页点击“融合门户”-“科研系统”即可进入科研项目管理系统进行申报。申请书请同时上传匿名(不得出现申报人和参与人的姓名信息)的WORD版和非匿名签字盖章的PDF版。
(八)兼职教师按学科专业归口到相应教学院部。请各教学院部科研秘书在2025年11月30日前完成本单位的申请书系统审核工作,12月1日上午下班前将纸质材料报信息楼601室。申报纸质材料包括:
1.项目/团队申请书1式1份(A4纸双面打印、签字盖章)
3.铜陵学院校级科研计划项目申报一览表1式1份(签字盖章)
4.校级科研创新团队申报信息表及支撑材料1式1份(签字盖章)
联系人:张美美;联系电话:5881953
附件5:《铜陵学院校级科研计划项目管理办法》(院办〔2024〕6号).pdf
附件8:《铜陵学院科研创新团队建设与管理办法(修订)》(院办〔2025〕50号).pdf
科研处
2025年11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