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第十届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的通知》(教社科厅函〔2025〕12号)要求,现将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成果范围
面向29个哲学社会科学一级学科内容组织申报,包括:1.党的创新理论研究阐释;2.马克思主义理论;3.中共党史党建学;4.纪检监察学;5.公安学;6.哲学;7.理论经济学;8.应用经济学;9.法学;10.政治学;11.社会学;12.民族学;13.心理学;14.体育学;15.中国语言文学;16.外国语言文学;17.新闻传播学;18.考古学;19.中国史;20.世界史;21.艺术学;22.管理科学与工程;23.工商管理学;24.农林经济管理;25.公共管理学;26.信息资源管理;27.国家安全学;28.设计学;29.区域国别学。其中,“体育学”不包括“运动生物力学”“运动生理学”“运动心理学”“体育保健学”“运动生物化学”“运动训练学”“武术理论与方法”二级学科;“心理学”不包括“医学心理学”二级学科。
本届成果奖评奖单设“教育科学研究”专区,涵盖“教育学”申报范畴,申报工作由省教育厅另行发文部署。本届参评成果范围为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著作、论文、咨询服务报告、普及读物。已获上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的成果不得申报。
二、申报限额要求
成果奖采取限额申报,我校限报2项。
三、申报办法和程序
1.申报者请认真填写《第十届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评审表》(附件2,以下简称《申报评审表》),并按评审要求准备申报材料。
2.具体申报资格和要求详见《第十届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实施办法》(附件3)及《第十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答疑》(附件4)。
3.各学院需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汇总。审核重点:1.申报成果是否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价值取向和研究导向;2.是否符合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有无知识产权等方面的争议;3.申报成果是否涉及国家秘密;4.申报资格是否符合有关规定,申报材料是否真实。如发现不符合规定或弄虚作假情形,一经核实取消申报资格。
四、材料报送
1.纸质材料:
(1)《申报评审表》2份(至少一份原件),统一用A4双面打印;
(2)著作类、普及读物类成果一式2份,须在封面右上角用不干胶加贴标签,标明申报单位、申报者和所申报的学科范围。
(3)论文类、咨询服务报告类成果一式2份(可用复印件)。论文类成果材料包含所在期刊封面、目录页、版权页和论文全文,咨询报告类成果包含咨询服务报告和采纳证明。
(4)证明材料与《申报评审表》份数一致,统一装订在《申报评审表》后。论文及咨询服务报告类成果按《申报评审表》、成果、证明材料的顺序装订。
(5)签字并盖章后的《铜陵学院科研成果审查备案表》(附件5)一式2份。
2.电子材料:《申报汇总表》(附件6)EXCEL版、《申报评审表》WORD版、成果全文及证明材料的PDF版。
以上材料请于2025年11月7日前以学院(部)为单位统一报送,纸质版材料报送至信息楼608室,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2845918275@qq.com。
五、补充说明
1.“第十届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科)申报评审表.doc”须使用Windows版的微软Word在“页面视图”(或“打印布局”)下进行编辑,不支持WPS和苹果Mac版Word。
2.如果打开解压后的Word文件时,遇到Word提示“安全提示:已阻止宏运行,因为文件来源不受信任”,请先关闭Word软件,再到资源管理器中在这个.doc文件名上单击鼠标右键,打开“属性”对话框,在对话框靠下的位置,勾选上“解除锁定”,并按“确定”即可。
3.如果申报表中的内容涉及到图表,请先另建文档,在其中将图表做好后,以截图方式将图表内容截取成图片,再粘贴到申报表中对应正文区域,以免破坏申报表中隐含的脚本程序,导致最终无法通过“检查填报内容并保护文档”这一关键步骤。
联系人:涂德梅 联系电话:5881015
附件1: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第十届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的通知.pdf
附件2:第十届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评审表.doc
附件3:第十届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实施办法.docx
附件4:第十届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答疑.docx
科研处
2025年10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