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科技厅发布《关于组织申报2025年安徽省级科技创新攻坚计划项目的通知》(皖科重秘〔2025〕328号)。现转发给你们,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项目申报单位条件和要求
1.项目申报单位为安徽省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和民非性质的新型研发机构等,有较强的创新能力、人才团队和科研基础条件保障,运行管理规范,社会信用记录良好。鼓励企业牵头,联合上下游企业和高校、科研院所组团申报项目。
2.项目申报单位须有一定的研发投入,原则上应建有相关领域省级及以上创新平台,没有的应具备较为完备的科研基础条件,研发投入较高,财务状况较好。牵头申报单位为企业性质的,须提供2022—2024年3个会计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和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成立时间不足3年的,按实际会计年度提供,数据与系统一致;牵头申报单位为高校、科研院所、三甲医院(含三级专科医院)等事业单位及民非性质的新型研发机构的,须提供2024年科学研究与技术服务事业单位调查表中的JG1-08表,军事单位因保密需要,可不提供研发投入材料。
3.适当放宽申报单位省科技重大专项、省重点研发计划、省级科技创新攻坚计划在研项目数量限制。同一企业原则上限牵头申报1个项目。同一高校、科研院所对同一项目指南原则上限牵头申报1个项目。申报单位同一个项目不得多头申报和重复申报,并承诺本次申报的项目主要研发内容未获得国家和省级有关部门立项支持。
4.2023年以来撤销的省科技重大专项、省重点研发计划、省级科技创新攻坚计划项目,项目承担单位(高校院所指内设学院或研究所)和项目主持人不得申报;2023年以来不通过验收的,项目主持人不得申报;截至2025年9月底逾期未申请验收的,项目承担单位(高校院所指内设学院或研究所)和项目主持人不得申报。
5.项目由多个单位联合申报的,应明确1个牵头申报单位,由牵头单位与各合作单位签订具有法律效力的协议,明晰各方责任和权利、承担的工作任务、资金投入额度与分配额度以及项目实施形成的固定资产和科技成果权益归属等。
(二)项目主持人条件和要求
6.项目主持人应具有领导和组织开展创新性研究的能力,社会信用记录良好,保证有足够时间投入研究工作,原则上应为申报单位在职人员,且为实际主持该项目研究的人员,如非在职人员,须由申报单位出具正式聘用合同,聘用时间原则上须覆盖项目实施周期。
7.项目主持人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7周岁(1968年1月1日后出生),院士不超过67周岁(1958年1月1日后出生),超龄原则上不得申报,如确要申报,由项目申报单位出具能确保项目可履约实施的承诺函(如返聘、延迟退休等)。
8.项目主持人没有主持在研省科技重大专项、省重点研发计划、省级科技创新攻坚计划项目。同一个主持人每年度限申报1个省级科技创新攻坚计划项目。
二、申报程序
系统申报。项目负责人登录科技大脑门户网站(https://kjdn.ahinfo.org.cn/portal/#/portal),进入“办事大厅”,选择“省级科技创新攻坚计划”,在申报书填写“项目基本情况”模块页面右上角下载项目指南,
审核推荐。对同一项目指南原则上限牵头申报1个项目,学校将对申报项目进行审核,并择优推荐。请各二级学院(部)10月23日前请将《2025年省科技创新攻坚计划推荐项目汇总表》发送至127265@tlu.edu.cn。
材料报送。请有意申报教师于10月30日前通过系统提交电子材料,待项目通过评审并公示后,再按要求报送纸质材料,未公示的项目无需报送纸质材料。
技术支持电话:13023098652,13155113928
联系人:张美美 联系电话:5881953
关于组织申报2025年安徽省级科技创新攻坚计划项目的通知_安徽省科学技术厅
https://kjt.ah.gov.cn/kjzx/tzgg/123152731.html
科研处
2025年10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