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两类国家基金及教育部项目申报工作,提高项目的申报质量,现将202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及教育部项目预申报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
1.自然科学类学科35岁以下(男)和40岁以下(女)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原则上必须申报青年基金项目;
2.自然科学类学科超过申报青年基金项目年龄条件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或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的教师原则上必须申报面上基金项目;
3.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申请人,同年度不得申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
(二)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
1.人文社科类学科35岁以下(男)和40岁以下(女)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原则上必须申报青年基金项目;
2.人文社科类学科超过申报青年基金项目年龄条件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或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的教师原则上必须申报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一般或重点项目;
3.在研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新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年度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的申请人,同年度不得申报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年度项目。
(三)教育部项目
1.人文社科类学科40周岁以下具有博士学位或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的教师原则上必须申青年基金项目;
2.人文社科类学科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的教师原则上必须申报规划基金项目;
3.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教育部项目在研项目负责人,同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人及2024年、2025年连续申报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未获资助的申报人不得申报。
二、时间安排
第一阶段——申报启动阶段(2025年10月31日前):
各二级学院(部)组织召开2026年度国家级项目申报推进会,符合申报条件的教师均需参加。
第二阶段——选题论证阶段(2025年11月15日前):
各项目申报人可对照国家基金近年分学科课题指南的导向、已立项课题和研究成果,对应上述项目类别的定位和要求,着眼国家需求和学科发展,突出明确的问题意识确定选题。同时,各二级学院(部)、项目组开展选题论证,确定申报选题。各二级学院(部)根据教师前期成果、往年专家评审意见及近两年获批省部级项目(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省社科规划项目及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等)情况遴选出重点培育项目3-5项。
第三阶段——申请书撰写阶段(2025年11月30日前):
项目申报人完成申请书初稿撰写。各二级学院(部)需邀请小同行专家对重点培育项目进行一对一辅导。
第四阶段——第一次集中论证阶段(2025年12月15日前):
12月10日前,各二级学院(部)根据项目预申报情况,组织校内外专家对项目科学问题和创新点进行集中论证。项目申报人对照反馈意见修改。
12月15日前,各二级学院(部)科研秘书汇总项目预申报结果,并将《2026年度两类国家基金及教育部项目预申报一览表》和项目申请书初稿电子版以学院为单位报送至科研处联系人。
第五阶段——第二次集中论证阶段(2026年1月15日前):
各二级学院(部)组织校内外专家重点对项目研究方案、可行性分析和关键技术问题进行论证。项目申报人根据专家建议和意见对申请书进行修改、打磨。
第六阶段——第三次集中论证阶段(2026年2月9日前):
各二级学院(部)组织校内外专家对申报书进行润色增亮和全面检查,确保通过形式审查。
三、预申报须知
2026年度各项目预申报要求暂参考2025年度各项目申报指南,待2026年度各项目申报指南正式公布后以2026年指南为准。
四、相关要求
各二级学院(部)根据实际情况适时组织单位内部两类国家基金项目评审辅导会。要将两类国家基金申报工作常抓不懈,按照通知要求,在抓早、抓细、抓实上下功夫,科研秘书协助科研处完成国家基金申报及形式审查工作。
联系人:张美美 联系电话:5881953
科研处
2025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