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院(部)、各机关部门: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规范人才项目结项备案管理的通知》(皖教秘人〔2017〕39号)、《铜陵学院高校人才项目管理暂行办法》(院办〔2021〕23号)等文件精神,现将各级各类人才项目结项工作的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项范围
1.2020年以来由省教育厅人事处组织申报、评定或备案立项且尚未结项的人才项目,即高校中青年教师培养行动项目(安徽省优秀青年项目)。
2.2021-2023年立项且尚未结项的人才科研启动基金项目。
(二)提交材料
项目负责人须提交项目结项报告一式2份、结项汇总表1份、情况一览表1份以及项目研究成果,结项报告及研究成果须胶装成册。上述材料须经教务处、科研处等相关职能部门、所在教学院部审核盖章,连同电子版(支撑材料无须电子版),由所在教学院部委派专人在2025年8月11日-12日集中递交人事处,不受理个人结项材料。
(三)相关要求
项目负责人须仔细对照填表说明填写相关表格,做到简洁、规范;要按照项目申报书设定的目标提交支撑材料,发表的论文须复印封面、目录、正文、版权页等,专著教材复印封面、目录、前言、版权页等,授权专利须提交授权专利证书复印件等,访学研修须提交结业证书等,主办或参加的学术会议须提交会议主办支撑材料或会议邀请函等。
(四)其他事项
1.已到结项时间但尚未结项的项目若不能结项,项目负责人须提交《铜陵学院人才项目延期结题申请表》,并充分阐述延期理由,经所在教学院部签署意见后提交人事处备案。
2.需要调整经费预算的,项目负责人应在规定的预算科目内调整,并填写《铜陵学院人才项目经费预算调整申请表》,经所在教学院部签署意见后提交人事处备案。
联系人:侯老师、王老师
联系地址:人事处人才服务与管理科(信息综合楼620办公室)
联系方式:0562-5881080
附件3.安徽省高校中青年教师培养行动项目申请结题情况汇总一览表.xlsx
附件4.铜陵学院人才科研启动基金项目申请结题情况汇总一览表.xlsx
附件5.安徽省高校中青年教师培养行动项目结项汇总表.xlsx
人事处
2025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