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院(部)、各机关部门:
根据《中共安徽省委教育工委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5年高校中青年教师培养行动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皖教工委函〔2025〕84号)精神,2025年高校中青年教师培养行动项目按照“校级评审推荐、省级审核备案”的程序择优推荐,现将我校2025年项目申报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高校中青年教师培养行动包括学科(专业)带头人培育、青年骨干教师境内外访学研修资助、优秀青年教师培育3个项目。
二、申报条件
(一)学科(专业)带头人培育项目
1.持有高校教师资格证书,一般应具有硕士以上学位,受聘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具有5年以上高校教学、科研工作经历,年龄不超过55周岁。
2.主持承担省部级以上科研、教研项目需进一步开展延伸研究,且研究目标明确、研究路线清晰,预期取得创新性成果。同时,在下列情形中有1至2项需要资助:
(1)承办或参加国内外重要学术会议、学术交流与教研、教改活动;
(2)出版学术专著或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或主编特色教材;
(3)开展科技成果转化、应用技术成果推广、专利申请,预期可取得较大经济、社会效益。
(二)青年骨干教师境内外访学研修资助项目
1.持有高校教师资格证书,一般应具有硕士以上学位、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和5年以上高校教学、科研工作经历或具有博士学位和3年以上高校教学、科研工作经历,年龄不超过45周岁。
2.申报人是已列入选派学校重点培养计划的学术带头人后备力量或优秀青年骨干教师,近3年在教学改革、科研教研、学术发展以及科技成果转化等方面取得良好成绩。
3.研修计划有相关教研、科研项目为依托,且所依托的教研科研项目符合高校重点学科建设、高等教育内涵发展和质量提升的需求,或是高教改革以及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难点问题,通过研修预期可取得创新性成果。
4.赴国外研修需具有良好的英语(或所赴国家语言)沟通能力(具备英语四级相当水平)。
(三)优秀青年教师培育项目
1.持有高校教师资格证书,一般应具有硕士以上学位、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和5年以上高校教学、科研工作经历或具有博士学位和3年以上高校教学、科研工作经历,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
2.具有较大的发展潜力,近3年在教学改革、科研教研、学术发展等方面取得了良好成绩。
3.在教育教学、科学研究、产学研结合以及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等方面,具有良好发展前景,研究目标明确、研究路线清晰,预期取得创新性成果。同时,在下列情形中有1至2项需要资助:
(1)承办或参加国内外重要学术会议、学术交流与教研、教改活动;
(2)出版学术专著或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或主编特色教材;
(3)开展科技成果转化、应用技术成果推广、申请专利等,预期取得较大经济、社会效益。
以上项目,每位教师限报学科(专业)带头人培育项目、青年骨干教师境内外访学研修资助项目和优秀青年教师培育项目中的一项,不得同时兼报。已入选过国家级、省部级重点人才工程项目人员,不得申报。已获得过上述项目支持、尚未结题的,不得再次申报。已获得过上述项目支持的,不得再次申报同类项目。已获得学科(专业)带头人培育项目支持的,不得申报优秀青年教师培育项目。近3年由学校派出参加国内外访学研修的人员、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人员不得申报青年骨干教师境内外访学研修资助项目。否则,视为形式审查不合格,不予受理。
三、立项限额
2025年高校中青年教师培养行动项目立项限额分别为:学科(专业)带头人培育项目4项;青年骨干教师境内外访学研修资助项目7项;优秀青年教师培育项目7项。
四、项目经费
2025年高校中青年教师培养行动项目的资助标准为:学科(专业)带头人培育项目资助标准为每人10万元;青年骨干教师境内外访学研修资助项目,境内研修资助标准为每人5万元,境外研修资助标准为每人15万元;优秀青年教师培育项目,重点项目资助标准为每人10万元,一般项目资助标准为每人5万元。项目经费由学校统筹安排,并根据项目研究进展情况进行拨付。
五、申报程序
(一)个人申报环节。申报人须严格按照申报条件向所在教学院部进行申报,并向所在教学院部提交申报材料(相关材料须经学校教科研职能部门审核认定、审核人签字后加盖公章)。
(二)院部初审环节。各教学院(部)须认真对照通知精神,组织开展推荐申报初审工作。审核申报人是否符合申报条件。审查申报人提交的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完备性。考察申报人员的政治素质及师德师风情况,并逐人进行说明。院部初审通过后形成推荐报告。指定专人将申报材料及推荐报告报送人事处(信息楼620室)。
(三)人事处复审环节。人事处对各教学院部报送材料进行复审,复审通过后,报学校评审。
(四)学校评审推荐环节。学校联系校外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外审,在提交学校学术委员会评议、校长办公会审议和校党委会审定之后,在校内公示5个工作日,对公示无异议的上报省教育厅。
(五)省教育厅审核备案环节。省教育厅将组织专家对各校推荐的项目人选进行审核,对通过审核人员予以公示、备案。未达到备案要求或公示有异议且被查实的人选将不予备案。通过审核备案的项目严格按照《安徽省高校中青年教师培养行动项目实施办法(试行)》(皖教工委〔2024〕39号)进行日常管理。对不能按要求结项备案的项目,省教育厅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六、申报材料及内容
(一)时间安排。2025年5月15日、16日两天集中受理各教学院部材料申报(不接受个人申报),逾期不予受理。
(二)材料要求。
1.推荐报告(纸质版)。说明申请人选基本情况、院部初审过程、推荐意见等,并加盖院部党政公章,注明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2.师德师风及政治素质情况说明报告(纸质版)。请各院部在向学校推荐申报时对本部门申报人员的政治素质及师德师风情况逐人进行说明,纸质版说明加盖部门党政公章后连同电子版一并报送。标题统一为“关于××老师申报××项目师德师风的情况说明”,用三号宋体加粗,正文用四号宋体,行间距25磅,页边距上下2.54厘米,左右3.18厘米。
3.各类型项目汇总表各1份(纸质版、EXCEL版)。纸质版项目汇总表1份,EXCEL版按按“院部名称+××项目汇总表名称”的格式命名,并按说明规范要求填写。
4.项目申请表(WORD版和PDF版)。纸质版《项目申请表》1份,WORD版按“院部名称+申报人姓名+申报项目名称”的格式命名。
5.纸质版支撑材料1份(所有支撑材料均须教科研相关职能审核认定,审核人签字后加盖相应职能部门公章)。支撑材料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申请人资历材料(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件、专业技术职务证书等扫描件);
(2)申请表中列举的代表性著作封面、目录或论文首页扫描件、科研项目任务书或批文、获奖证书及专利情况等相关材料扫描件;
(3)申请人与学校签订的工作合同或协议扫描件;
(4)申请表中其他内容的相关支撑材料。
各教学院部将每个申报人材料签字盖章后,扫描成一个PDF文档(按照目录、申请表、师德师风情况说明、支撑材料顺序排序,并按“院部名称+申报人姓名+申报项目名称”的格式命名)。在此基础上,将院部推荐报告、汇总表、各申报人PDF逐项建立文件夹,再合并成一个新文件夹后压缩,以“院部名称+中青年教师培养行动项目申报材料”格式命名。
请各教学院部严格按照以上要求完整规范提交纸质版及电子版材料,否则将视为形式审查不合格,审核不予通过。上述材料电子版请在提交纸质材料时一并递交人事处人才服务与管理科。
联系人:侯老师
办公地点:人才服务与管理科(信息楼620室)
联系方式:0562-5881080
附件:
2025年中青年教师培养项目附件材料.zip
人事处
2024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