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完善教师发展体制机制拓展教师发展空间,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精神,安徽省教师发展中心现面向省属公办本科高校、高等职业院校,公办中小学,各市、 县(市、区)教育(体育)局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公开选聘教师职业发展研究人员2人,教师培训研究人员1人。
选聘人员范围及岗位、选聘条件、选聘流程等具体规定详见附件《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公开选聘安徽省教师发展中心工作人员的通知》(皖教秘人〔2024〕126 号)。现就我校推荐环节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1.应聘人员须严格按照选聘条件准备报名材料,不得弄虚作假,提交所在二级单位进行审核。
2.二级单位须认真对照选聘公告要求,审核报名人员是否符合报名条件。审查应聘人员提交的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备性与规范性。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素质及师德师风情况,形成书面推荐报告,经二级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二级单位党政公章。
3.应聘人员专业业绩材料须经学校教科研部门审核认定、审核人签字,并加盖相关职能部门公章。
4.请相关二级单位于2024年12月30日(周一)上午下班前,指定专人将应聘人员报名材料及书面推荐报告报送人事处师资科(信息楼614室)。
5.人事处对申报人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按选聘公告要求通知申报人办理相关报名手续。
联系人:谢瑜(信息楼614室)
联系方式:0562-5881979
人事处
2023年12月24日
附件:AJ2024713 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公开选聘安徽省教师发展中心工作人员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