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院(部):
按照《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高校新入职教师岗前培训工作的通知》(皖教秘人[2024]96号)及《关于认真做好2024年新入职教师岗前培训工作的通知》(安培[2024]12号)精神,现将我校2024年新入职教师岗前培训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新补充到我校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含博士毕业研究生)的专任教师以及需要重修的人员。非教学系列人员经所在部门同意后可参加培训。
二、培训内容
2024年高校教师岗前培训采取理论课培训与校本培训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理论课培训:根据《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暂行细则》,开设《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修养》《高等教育法规概论》《现代教育技术》等5门课程,学校集中组织学习。
校本培训:主要学习内容包括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教育大会上的重要讲话以及教师队伍建设的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教育家精神,师德师风、校史校情、校纪校规以及教学大纲编制、教学设计与教案编写、教学评价方法、教学实践、教研科研项目申报、文献检索以及微格教学训练、名师示范教学观摩等,学校集中组织学习。
高校新入职教师岗前培训成绩,实行结业考试成绩与平时考核成绩相结合的办法综合评定。结业考试成绩与平时考核成绩必须同时达到60分以上,方可认定合格。结业考试成绩通过全省统考确定,平时考核成绩根据《高校新入职教师岗前培训平时考核指标一览表》(见附件2)进行评定,试讲专家评价考核成绩必须由各教学院(部)成立的专家评价考核小组做出,且考核小组专家人数不少于5人。
完成以上课程模块学习并通过教育厅组织的统一考试者,可获得《岗前培训结业证书》,并同时取得110个继续教育学时。
三、过程性考核与结业考试
(一)学校将加强培训的过程性考核。过程性考核的各项指标成绩计入平时成绩。平时成绩的考核办法如下:根据《安徽省高校新入职教师岗前培训若干规定》(附件1),集中培训出勤率低于课时数2/3者不得参加全省统考,须安排至下一年重修;参训教师提交的“5个1”作业(课程实施大纲1份,授课教案1份,教学PPT1个,有试讲专家组长签名和试讲评价及成绩的试讲评价表1份,教研或科研申报书1份)由学校统一组织考评以百分制逐一得出(各项作业均以60分为合格),如有不合格者不得参加全省统考,须安排至下一年重修。每位参训教师提供的“5个1”作业除向人事处师资科提交PDF扫描件外(合并扫描后,以“参训教师姓名+所在院部”方式命名),各教学院(部)另须分类立卷建档备查,其中教学PPT 保存电子版,其它为纸质版。
(二)今年全省新入职教师岗前培训集中统一考试拟于2025年3月举行,《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修养》实行闭卷考试,《高等教育法规概论》实行开卷考试,具体考试安排另行通知。
(三)岗前培训考试科目全部合格,发放岗前培训合格证书。考试科目未全部合格者,须参加下一年度补考,补考成绩合格后发放合格证书。如补考仍不合格,须重修该课程后方可再次参加补考。凡考试作弊者,本年度岗前培训结业考试所有科目成绩一律作零分计算,同时给予通报批评,并在三年内不得参加考试。如2022、2023年度岗前培训考试中违纪的考生,今年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岗前培训的考试成绩计入教师个人业务档案,岗前培训合格证书是申请教师资格、转正定级和职务聘任的必备条件之一。
四、时间安排
(一)请有关参训教师及补考人员于2024年10月16日下午5点前到人事处师资科(信息综合楼614室)进行现场报名登记,报名时提供两寸免冠白底版证件照(背面请用铅笔写明学员姓名,近期照片)2张。
(二)根据省教育厅、省高师培训中心相关要求,我校理论课培训时间安排在2024年10月21日至2024年12月20日。
(三)系列讲座及其它校本培训活动同步进行。
五、关于免试
高等师范院校“教育学”学科门类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的教师参加岗前培训,可免试《高等教育学》和《高等教育心理学》课程。高等师范院校指独立设置的全日制普通师范大学、师范学院;“教育学”学科门类指教育学、心理学一级学科所属专业。申请免试者须提供相关支撑材料。
注意: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高校新入职教师岗前培训工作的通知》(皖教秘人[2024]96号)精神,从2023年开始,高校教师资格认定所需的教育学、心理学免测范围从具有副高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者调整为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人员,请相关人员务必参加岗前培训和结业考试,防止因政策变动影响认定教师资格。
六、培训教材及费用
(一)培训教材:《高等教育学》(28.00元)、《高等教育心理学》(33.60元)、《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修养》(25.90元)、《高等教育法规概论》(35元)。教材由学校统一征订。
(二)其他费用:理论课培训费(5门课)每人200元,培训考试、颁证费每人140元(补考费为每门课程100元)。首次参训人员的培训教材及其他费用由学校承担,其他申报人员费用自理。
七、有关要求
(一)各教学院(部)要高度重视教师岗前培训工作,将其作为教师队伍建设工作的基础环节和重要内容。切实贯彻教育部、省教育厅关于“先培训,后聘任”的有关规定,认真做好培训动员和组织工作,确保做到新上岗教师应培尽培。根据省教育厅要求,在参训教师理论课培训期间,不得安排其教学工作(部分参训教师已安排教学任务,请各教学院(部)协助做好调课工作),全力保障参训教师安心参加培训。各教学院(部)须为每名参训教师配备一名职业导师,负责对新入职教师在教学理念、方法、技能以及职业规划等方面给予指导。
(二)各位参训教师要克服困难,认真学习。集中培训期间,学校将设立固定教室,摆放席卡,请参训教师对号入座,人事处安排专人负责考勤,实时上传培训现场照片,确保培训质量。凡违反有关培训要求与培训纪律者,将不得参加平时考核与结业考试,影响恶劣的,学校将给予必要的处分。
(三)2023年下半年以来补充到我校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及非教学系列人员,必须参加校本培训学习。
2024年10月9日
附件1:安徽省高校新入职教师岗前培训若干规定.doc
附件2:高校新教师岗前培训平时考核指标一览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