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院(部):
为进一步关心青年教师成长,加强学校青年教师队伍建设,提高学校青年教师思想政治素质,促进学校青年教师全面发展,根据《关于校级领导干部联系青年教师与青年教师谈心谈话的实施意见》(院党办[2016]25号)精神,现开展2024年度校级领导干部联系青年教师与青年教师谈心谈话活动,具体内容如下。
一、推荐条件
推荐对象为受聘教学科研岗位,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来校工作时间不足2年。推荐参加谈心谈话的对象优先向近2年内引进的博士人才倾斜。
二、推荐程序
(一)院部遴选。2024年9月4日至9月10日,各教学院(部)结合学科专业建设实际,遴选3-5名青年教师作为谈心谈话人选,填写《校领导联系青年教师基本情况登记表》《校领导联系青年教师汇总表》。
(二)材料受理。2024年9月11日,各教学院(部)委派专人,将相关材料集中报送人事处师资科(信息综合楼614室),材料包括《校领导联系青年教师基本情况登记表》(附件2)、《校领导联系青年教师汇总表》(附件3)。各教学院(部)党政主要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报送纸质版并将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
(三)选用配对。2024年9月12日,人事处根据各教学院(部)报送人员情况择优选用,并依据校领导联系各教学院(部)情况完成校领导与青年教师配对。
三、工作要求
(一)每位校级领导联系2-3名青年教师,联系期1年,每年要与所联系的青年教师开展谈心谈话不少于2次。校级领导应关心青年教师生活和身心健康,帮助青年教师解决工作中的实际困难,并给予所联系的青年教师以教学与科研方面的指导。
(二)青年教师应主动联系校级领导,汇报工作思想情况,认真记录谈心谈话内容,填写《校领导联系青年教师谈心谈话情况登记表》(附件4),联系期结束后一周内,经校级领导签字确认后报送人事处师资科(信息综合楼614室)。
联系人:谢瑜 李艳芳
联系电话:0562-5881979
邮箱地址:rcbgs@tlu.edu.cn
人事处
2024年9月4日
附件1:《关于校级领导干部联系青年教师与青年教师谈心谈话的实施意见》(院党办[2016]25号).pdf
附件2:校领导联系青年教师基本情况登记表.xls
附件3:校领导联系青年教师汇总表.xlsx
附件4:校领导联系青年教师谈心谈话情况登记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