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院(部)、各机关部门: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皖教秘[2024]110号)文件精神,现将我校2024年高校教师资格的申报与认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校教师资格申请认定对象
在学校承担一年以上由学校教务部门下达的教学任务的正式在岗工作人员(包括实验、实训实践教学人员等)。
二、高校教师资格申请认定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义务,恪守职业道德,严守社会公德。
(二)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三)具备承担教育教学工作所必需的基本素质和能力,具体包括:
1.身体条件要求
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按照《关于修订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的通知》(教秘人〔2004〕56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皖教师〔2011〕1 号)进行体检并合格。受省教育厅委托高等学校的高校教师资格申请人体检工作,在其任教学校指定的二级以上医院进行。
2.普通话水平要求
普通话水平应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以上标准。具有副高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者,普通话水平免于测试。
3.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要求
具备承担教育教学工作所必须的基本素质和能力。申请人需按照《安徽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办法与标准》接受测试并达到合格标准。具有副高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者,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免于测试。
4.岗前培训合格要求
须提供教育部组织的高校新入职教师国培示范项目培训合格证书或省教育厅组织的高校新入职教师岗前培训合格证书。
三、高校教师资格申请受理程序与时间安排
(一)网上报名。请符合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条件的申请人于9月15日至9月25日17:00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进行网上注册、报名,逾期教育部系统将自行关闭,不予补报。报名填写信息时,申请人根据系统提示如实完整填报个人信息,并对填报的信息进行确认提交。(申请人网上报名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
(二)体检安排。个人自网上报名开始后即可自行至铜陵市人民医院体检中心进行体检(空腹,体检费自理)。体检表(附件3)用A4纸张正反面打印,空表须粘贴个人照片。(10月10日前完成)
(三)现场确认。10月10日至10月21日17:00,申请人将申报材料提交人事处审核,并进行现场确认,逾期视为自动放弃。(现场确认材料清单详见附件1)
(四)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10月15日至10月22日17:00,各教学院(部)成立专业评议组,评议组成员5人,须具有副教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按照《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办法与标准》(附件6),对申请人开展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在测试结束后,由评议组组长在《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报名系统自动生成)“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结果”一栏填写测试成绩(百分制)。请各教学院(部)在规定时间内,按照要求完成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工作。学校将对测试过程加强监督管理,如对测试工作有相关意见或建议,请向校纪委办和人事处反映。
1.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开始前,各教学院(部)须将测试工作方案报送人事处审核备案,包括专业评议组专家名单、测试时间、测试地点、面试工作安排、试讲工作安排等。
2.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办法与标准,详见附件6。
3.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结束后,各教学院(部)须报送下列材料:
(1)申请人《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须有测试成绩);
(2)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汇总表、各测试专家打分表;
(3)测试工作记录;
(4)测试工作报告(主要包括测试工作安排、测试结果等,党政主要领导签字并加盖党政公章);
(5)《2024年安徽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通过人员基本信息一览表》(附件2,纸质版加盖院(部)公章并同时递交电子版)。
上述材料请于10月23日下午下班前递交人事处。
(五)校内公示。学校将本校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合格人员名单在校内公示7天。公示时间:10月25日—10月31日17:00。
(六)学校审核认定。学校教师资格专家审查委员会对申报人资格进行认定。
(七)材料上报。学校以公文上报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情况,并提交《2023年安徽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通过人员基本信息一览表》(附件2)。
四、高校教师资格申报与认定工作其他说明
(一)关于申请认定材料
1.本年度高校教师资格申请人的无犯罪记录继续由任教学校负责核查。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教育部、公安部《关于印发<关于建立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见>的通知》文件精神,认定过程中,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将通过与公安部系统对接,对申请人进行“性侵违法犯罪信息查询”,准入查询状态不为“正常”的不可认定通过。核查过程中发现申请人有犯罪记录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等法律法规处理。申请人有无犯罪记录情况由人事处、安全管理处对接公安部门进行核查确认。
2.港澳台居民的无犯罪记录证明由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有关部门开具。其中港澳居民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需教育行政部门协助提供函件的,与安徽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联系出具。
3.减少申请人提交的纸质材料和证明。现场确认环节,申请人不再提交身份证、学历证书和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的复印件。申请人网上报名时填写的学历证书、《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信息经“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比对成功、核验通过的,现场确认时无需出示相关原件。
(二)对遗失和毁损的证书需要补发和换发的,须按照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规范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工作的通知》(教资字〔2009〕17号)文件要求,提交如下材料:
1.《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申请表》一式两份(可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或“安徽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 网页下载);
2.《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复印件一份(学校人事部门在此件上签署办理意见并盖章);
3.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一份。
(三)鉴于已获得高校教师资格认定的少数教师,因学校教学工作需要,其任教学科发生变化,要求变更高校教师资格证书任教学科的情况,经研究,变更程序明确如下:
1.由个人提出申请,按照高校教师资格认定程序重新认定高校教师资格;
2.人事处审核同意;
3.依据任教学科,提供教务处出具的从事相关课程教学满一年的任课通知书;
4.个人原持有的高校教师资格证书由所在学校人事部门收回并妥善保管。上述材料在学校提交年度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公文时一并报送。
(四)各教学院(部)、各机关部门应高度重视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加强政策宣传,严格把关,使申请人充分了解政策,熟悉工作流程,认真准备申报材料,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各阶段工作任务,确保本年度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顺利完成。
联系人:谢老师 李老师
联系电话:0562-5881979
联系地址:人事处师资科(翠湖校区信息综合楼614室)
人事处
2024年8月2日
附件1:2024年省高校教师资格申请人网上报名操作流程及现场确认材料.docx
附件2:铜陵学院2024安徽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人员基本信息一览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