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院(部)、各机关部门:
为推进地方应用型高水平大学建设,加强教师应用实践能力的培养,提高应用型人才培养质量,根据《铜陵学院“双能型”教师队伍培养办法(试行)》(院办[2024]17号)文件精神,现将我校2024年“双能型”教师资格的申报与认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基本要求
(一)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贯彻国家教育方针,忠诚党的教育事业,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二)具有良好职业道德,身体健康,治学严谨,爱岗敬业;以学生为本,立德树人,为人师表。
(三)具有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业务能力良好,能较好履行现任职务岗位职责,任期内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等次。
二、认定条件
符合“双能型”教师基本要求,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由学校教师资格专家审查委员会研究认定为“双能型”教师。
(一)在本专业领域取得国家承认的高校教师系列以外的非在聘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并在取得资格后在相关专业领域从事生产、研发、建设、服务、管理等一线实践工作经历累计满1年。(须人事处审核签章)
(二)在本专业领域取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颁发或认可的职业(执业)资格中级及以上证书,并开展实践指导或培训工作累计满 1年。(须人事处审核签章)
(三)在本专业领域取得行业特许的资格证书(中级以上)或专业技能高级考评员证,并在相关岗位实际工作经历累计满1年或指导两批以上学员。(须人事处审核签章)
(四)近5年指导学生参加《安徽省大学生学科和技能竞赛管理暂行办法》认定的A类、B类赛事并获省级二等及以上奖励 1项以上(须为第一指导教师)。(须教务处审核签章)
(五)积极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取得二类以上成果推广1项以上(二类第1名、一类前3名)。(须科研处审核签章)
(六)积极参加企事业单位的科研实践活动,研究成果获三类以上科研奖励1项以上(一类前7名、二类前5名、三类第1名)。(须科研处审核签章)
(七)积极开展产学研合作,完成四类以上委托科研项目1项以上(四类第1名、三类前2名、二类前3名)。(须科研处审核签章)
(八)近5年获批与专业相关的国家发明专利 1项(前2名)以上,或获得实用新型专利2项(第1名)以上;(须科研处审核签章)或为市厅级以上专业(行业)协会负责人(正副会长、理事长、秘书长)。(须人事处审核签章)
(九)近5年在企事业单位脱产从事与现专业相关的专业技术工作6个月以上(参与生产、经营管理、技术指导等),能全面指导学生专业实践实训活动;或近5年经学校选派深入机关、基层或企事业单位挂职锻炼6个月以上,且经挂职单位与学校联合考核合格者。(须人事处审核签章)
(十)近5年体育艺术类教师取得二类及以上专业实践业绩。(须教务处审核签章)
三、认定程序
(一)个人申请及二级单位初审。2024年8月2日至8月9日,申请人对照“双能型”教师资格条件,填写《铜陵学院“双能型”教师资格申请表》(附件1)并附相应证明材料,向所在二级单位提出申请,所在二级单位负责初审。
(二)职能部门审核。2024年8月10日至8月12日,各二级单位在初审的基础上,形成明确意见,分别提交相关职能部门审核,相关职能部门在《铜陵学院“双能型”教师资格申请表》(附件1)及相应证明材料上签章。
(三)人事处集中受理审核。2024年8月13日至8月14日,各二级单位委派专人,将相关职能部门审核后的材料集中报送人事处师资科(信息综合楼614室),材料包括《铜陵学院“双能型”教师资格申请表》(附件1)、相应证明材料、《铜陵学院“双能型”教师资格申报情况汇总表》(附件2)。附件2须加盖申请人所在二级单位公章,并同时报送纸质版和电子版。人事处不接受个人递交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四)学校教师资格专家审查委员会评审认定。2024年8月中旬,人事处将审核后的申报材料提交学校教师资格专家审查委员会,进行评审认定。
(五)学校公示审定。2024年8月下旬,公示学校教师资格专家审查委员会评审认定结果,公示期为7天,公示无异议后,校长办公会审定结果,学校发文公布。
四、其它事项
其他未尽事宜,按照《铜陵学院“双能型”教师队伍培养办法(试行)》(院办[2024]17号)执行。
联系人:李老师 谢老师
联系电话:0562-5881979
联系地址:铜陵学院翠湖校区信息综合楼614室
人事处
2024年7月30日
附件2:铜陵学院“双能型”教师资格申报情况汇总表(部门用).xls
附件3:2024年院办17号铜陵学院 “双能型” 教师队伍培养办法 (试行).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