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2024年度安徽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日期:2024-07-12点击:351

各有关单位:

近日,省科技厅发布2024年度安徽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现转发给你们,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型

本次组织开展申报的项目类型,包括省自然科学基金杰出青年科学基金延续资助项目(以下简称“省杰青延续资助项目”)、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以下简称“杰青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以下简称“优青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以下简称“青年项目”)和面上项目。

1.省杰青延续资助项目主要支持取得突出成绩的上一年度到期的省杰青项目负责人,鼓励面向世界科技前沿和重大需求背后的科学问题,以久久为功的精神挑战科学难题、攀登科技高峰,着力产出高水平研究成果,培养具备战略科学家潜质的高水平领军人才。

2.杰青项目主要支持在基础研究与应用基础研究方面已取得突出成绩且有望获得国家级科技人才计划或科技重大项目资助的青年学者,自主选择研究方向开展高水平研究,培养一批进入国家和世界科技前沿的优秀学术带头人。

3.优青项目主要支持省属单位在基础研究与应用基础研究方面已取得较好成绩且发展潜力较大的青年学者,自主选择研究方向开展创新研究,培养一批有望进入国家和世界科技前沿的优秀青年学术骨干。

4.青年项目主要支持青年科技人员,自主选题独立开展创新性基础研究与应用基础研究,培养青年科技人才。

5.面上项目主要支持科技人员,围绕学科发展前沿和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重要需求,自主选题开展创新研究。

(二)申请人要求

申请人及其提出的项目申请,须符合《安徽省自然科学基金管理办法(修订)》(皖科基奖〔202016号)第十三至二十条规定及申请通知要求。

1.项目申请人,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社会信用记录良好;

2)是依托单位正式受聘的科学技术人员,具有履行项目负责人责任的能力,在项目执行期间每年在依托单位工作时间不少于六个月;

3)是所申请项目的实际负责人,具有承担基础研究课题或其他从事基础研究的经历。在读研究生、离退休以及兼职科学技术人员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提出申请。

2.项目申请数量,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1)作为项目负责人同年申请省基金项目限1项;

2)作为项目负责人和参与人同年申请省基金合计限2项;

3)正在承担省基金项目的负责人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申请。

3.各类型项目申请人,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1)省杰青延续资助项目申请人,应当是2023年度到期的省杰青项目负责人,已按时完成研究任务且未延期、终止或者撤销省杰青项目,只能选择与第一个资助周期相同的领域,不得跨领域申请。

2)杰青项目申请人,应当是197911日以后出生的,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或博士学位。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担过国家级基础研究项目(课题),且取得突出基础研究或应用基础研究成果。作为项目负责人,未承担过杰青项目(含2013年以前的省优秀青年科技基金项目),未曾获得国家级人才培养计划资助。

3)优青项目申请人,应当是198411日以后出生的,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或博士学位。作为项目负责人或主要参与人承担过国家级基础研究项目(课题),且取得较好基础研究或应用基础研究成果。作为项目负责人,未承担过杰青和优青项目,未曾获得国家级人才培养计划资助。

4)青年项目申请人,男性应当是198911日以后出生的、女性应当是198611日以后出生的,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或博士学位,或者有2名与其研究领域相同、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科学技术人员推荐。作为项目负责人未承担过国家或省基金项目。

5)面上项目申请人,应当是196911日以后出生的,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或博士学位,或者有2名与其研究领域相同、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科学技术人员推荐。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担的面上项目数累计不得超过2项。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担过杰青项目但未承担过面上项目的,可再申请并承担面上项目1次;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担过杰青项目且已承担过面上项目的,不得再次申请面上项目。

4.项目申请人与参与人不是同一单位的,参与人所在单位视为合作研究单位,合作研究单位的数量不得超过2个。

5.2023年到期且按要求提交结题的省基金项目负责人,可以提出项目申请,其中结题验收“不通过”的,不予立项。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且尚未结题的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青年或面上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结题以获得国家基金委相关学部盖章结题证明通知材料或所在依托单位公章证明材料为准。

其他未尽事宜请参照省科技厅通知要求。满足优青项目、杰青项目申报条件的教师联系科研处授权系统账号填报;由于面上项目、青年项目限项申报,请各学院科研秘书729日前将面上项目、青年项目的申报书和汇总表打包发送到127265@tlu.edu.cn,暂时无需报送纸质材料,等学校完成评审推荐后再开展系统填报。

联系人:张美美   联系电话:5881953

皖科基秘〔2024〕186号关于开展2024年度安徽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20240710.pdf

2024年模板:申请书-杰青项目.doc

2024年模板:申请书-优青项目.doc

2024年模板:申请书-面上项目.doc

2024年模板:申请书-青年项目.doc

皖科基奖〔2020〕16 号关于印发《安徽省自然科学基金管理办法》的通知.pdf

2024年度安徽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一览表.xlsx


科研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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