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翠湖领军人才选聘与考核工作的通知

作者:日期:2023-09-30点击:1399

各教学院(部)、各机关部门:

根据《铜陵学院翠湖领军人才选聘管理暂行办法(试行)》(院发[2018]26号)的规定,现将2023年翠湖领军人才选聘与考核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翠湖领军人才选聘工作

(一)选聘范围

我校翠湖领军人才在校内外公开选聘。

(二)选聘名额

在一个选聘周期内(三年),经济学、管理学、工学学科门类的翠湖领军人才一档和翠湖领军人才二档分别设立2名,其他各学科门类分别设立1名,聘期内已经选聘学科的名额在此基础上自动核减。根据发展需要,各学科指标岗位数可以调剂使用。本轮选聘周期(2022-2024)法学、工学已分别使用二档1个名额。

(三)选聘条件

我校翠湖领军人才的选聘按照《铜陵学院翠湖领军人才选聘管理暂行办法(试行)》(院发[2018]26号)中规定的条件进行。

(四)选聘程序

1.凡符合选聘条件者填写《铜陵学院翠湖领军人才聘任申请表》《铜陵学院翠湖领军人才项目申报情况汇总表》(在人事处下载中心下载,汇总表提交excel电子版及加盖部门公章的纸质版)并附相关证明材料,经院(部)初审后提交教务处、科研处等相关部门审核。

2.学校人事处对应聘人选申报材料进行复核后提交学校学术委员会评审。

3.学校学术委员会对被推荐人选的学术水平、学科建设责任目标及履职能力进行评议,并提出拟聘人选。必要时被推荐人选须到会述职、答辩。

4.将拟聘人选提交校党委会审定,经公示无异议后聘任为翠湖领军人才,并与学校签订聘任协议,明确双方责任与义务。

(五)相关要求

1.关于申报材料。请申报人对照具体申报条件准备申报材料,申报材料应做到简明扼要,非关键性支撑材料无需报送。其中,发表在二类以上期刊的书评作为支撑材料的,必须先行送审,由校外三位同行专家进行实际水平鉴定。申报人提交的所有二类以上期刊论文以及需要分区检索的期刊论文应附检索报告。

2.成果起始时间。申报人所提交的成果应是201811日以来取得的近五年的成果。

3.材料报送时间。请申报人于1030日前将申报材料递交人事处师资科。

二、翠湖领军人才考核工作

按院发[2018]26号文件规定,2021年和2022年入选的翠湖领军人才应提交聘期内相应考核材料(详见院发[2018]26号文),并于1230日前递交人事处师资科。

三、关于续聘的相关说明

翠湖领军人才一般聘任期满自动解聘,经考核合格者,如本人同意,可以继续聘任,但在下一个聘期内须另行完成规定的目标任务。

联系人:谢瑜(图书馆730办公室)

联系方式:0562-5881979

人事处

2023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