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院(部)、各机关部门:
根据《中共安徽省委教育工委 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开展高校中青年教师培养行动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皖教工委函〔2023〕385号)精神,2023年高校中青年教师培养行动项目由学校在下达的指标限额内按照“校级评审推荐、省级审核备案”的程序择优推荐,现将我校2023年项目申报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高校中青年教师培养行动包括学科(专业)带头人培育、青年骨干教师境内外访学研修资助、优秀青年教师培育3个项目。
二、申报条件
(一)学科(专业)带头人培育项目
1.政治素质好,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良好的职业道德,是高校校级(含)以上学术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或专业带头人;
2.一般应具备硕士及以上学位、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3.近5年在教学改革、科学研究、学术发展等方面取得了创新性成果;
4.主持承担省部级以上科研、教研项目需进一步开展延伸研究,且研究目标明确、研究路线清晰,预期取得创新性成果。同时,在下列情形中有1至2项需要资助:
(1)承办或参加国内外重要学术会议、学术交流与教研、教改活动;
(2)出版学术专著或以第一作者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或主编高职高专特色教材;
(3)开展科技成果转化、应用技术成果推广、专利申请,预期可取得较大经济、社会效益;
5.年龄不超过55周岁(196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二)青年骨干教师境内外访学研修资助项目
1.政治素质好,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良好的职业道德,是列入学校重点培养计划的优秀青年骨干教师;
2.一般应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和5年以上高校教学、科研工作经历,或具有博士学位和3年以上高校教学、科研工作经历;
3.近3年在教学改革、科研教研以及学术发展等方面取得了良好成绩;
4.研修计划有相关教研、科研项目为依托,且所依托的教研科研项目符合高校重点学科建设、高等教育内涵发展和质量提升的需求,或是高教改革以及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难点问题,通过研修预期可取得创新性成果;
5.赴境外研修需具有良好的外语沟通能力(具备英语四级以及相当水平);
6.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三)优秀青年教师培育项目
1.热爱祖国,治学严谨,遵守学术规范,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团队精神;
2.一般应具备硕士及以上学位、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和5年以上高校教学、科研工作经历;
3.具有较大的发展潜力,近5年在教学改革、科研教研、学术发展等方面取得了良好成绩;
4.在教育教学改革、科学研究、产学研结合以及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等方面,具有良好发展前景,研究目标明确、研究路线清晰,预期取得创新性成果。同时,在下列情形中有1至2项需要资助:
(1)承办或参加国内外重要学术会议、学术交流与教研、教改活动;
(2)出版学术专著或以第一作者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或主编特色教材;
(3)开展科技成果转化、应用技术成果推广、申请专利等,预期取得较大经济、社会效益;
5.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以上项目,申请人只能选择其中一项进行申报,不得多头申报;已入选省部级人才项目、高校学科(专业)拔尖人才学术资助项目的不得申报;已入选高校优秀拔尖人才培育资助项目,尚未结题的不得申报;已入选高校优秀拔尖人才培育资助相同类型项目的不得重复申报。近两年由学校派出参加国内外访学研修的人员、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人员原则上不得申报青年骨干教师境内外访学研修资助项目。否则,视为形式审查不合格,不予受理。
三、立项限额
2023年高校中青年教师培养行动项目立项限额分别为:学科(专业)带头人培育项目4项;青年骨干教师境内外访学研修资助项目7项;优秀青年教师培育项目7项。
四、项目经费
2023年高校中青年教师培养行动项目的资助标准为:学科(专业)带头人培育项目资助标准为每人10万元;青年骨干教师境内外访学研修资助项目,境内研修资助标准为每人5万元,境外研修资助标准为每人15万元;优秀青年教师培育项目,重点项目资助标准为每人10万元,一般项目资助标准为每人5万元。项目经费由学校统筹安排,并根据项目研究进展情况进行拨付。
五、其他说明
1.时间安排。2023年10月7日、8日两天集中受理材料申报,申报人将申报材料报送人事处师资科,逾期不予受理。
2.材料要求。申报人的申报材料包括:纸质版《项目申请表》2份(附WORD版电子版,并按“院部名称+姓名+申报项目”的格式命名);附件材料1份(附PDF版电子版,并按“院部名称+姓名+申报项目”的格式命名);各类型项目汇总表1份(附EXCEL电子版,纸质版须加盖部门公章,表格请按说明规范填写)。提交评审前,教学科研成果复印件须经学校相关部门审核盖章,经学校评审通过的人员,须将签字盖章后的申请表与附件材料合成扫描为一个PDF文档,并按“学校名称+姓名+申报项目”的格式命名。
支撑材料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申请人资历材料(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件、专业技术职务证书等扫描件);
(2)申请表中列举的代表性著作封面、目录或论文首页扫描件、科研项目任务书或批文、获奖证书及专利情况等相关材料扫描件;
(3)用人单位与申请人签订的工作合同或协议扫描件;
(4)申请表中其他内容的相关支撑材料。
上述材料电子版请在提交材料时直接递交人事处。
3.学校将适时在指标限额内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并在校内公示5个工作日,经集体研究后择优推荐进行公示,对公示无异议的上报教育厅。省教育厅将组织专家对各校推荐的项目人选进行审核,对通过审核人员予以公示、备案。未达到备案要求或公示有异议且被查实的人选将不予备案。
4.通过审核备案的项目严格按照《安徽省教育厅关于规范人才项目结项备案管理的通知》(皖教秘人〔2017〕39号)、《铜陵学院高校人才项目管理暂行办法》(院办〔2021〕23号)进行日常管理,对不能按要求结项备案的项目,省教育厅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六、有关要求
请各院部在向学校推荐申报时对本部门申报人员的政治素质及师德师风情况逐人进行说明,纸质版说明加盖部门党政公章后连同电子版一并报送。标题统一为“关于××老师申报××项目师德师风的情况说明”,用三号宋体加粗,正文用四号宋体,行间距25磅,页边距上下2.54厘米,左右3.18厘米。
请各位申报人仔细研究申报推荐工作通知,严格按照申报条件及时间节点进行申报。
联系人:谢瑜(图书馆730办公室)
联系方式:0562-5881979
人事处
2023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