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各相关部门:
根据安徽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及学校相关文件精神,现将我校2023年度高校教师资格与“双能型”教师资格的申报与认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校教师资格的申报与认定
(一)受理条件
根据《教师资格条例》和《安徽省教师资格制度实施细则》,高校教师资格认定需具备以下条件: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且承担一年以上由学校教务部门下达教学任务的正式在岗工作人员(包括实验、实训实践教学人员等)。
2.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义务,恪守职业道德,严守社会公德。
3.按照《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附件3)规定的体检项目,在指定的二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并合格。
4.除具有副高以上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者,普通话水平须达到二级乙等以上标准。
5.除具有副高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人员,其他申请人员(无论是否师范教育类专业)均须参加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的测试并达到合格标准。
6.申请人(不论是否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需参加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组织的岗前培训并取得《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合格证书》,或参加高等学校新入职教师国培示范项目培训并取得《高等学校新入职教师国培示范项目培训合格证书》。
(二)关于申请认定材料
1.本年度高校教师资格申请人的无犯罪记录继续由任教学校负责核查。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教育部、公安部《关于印发<关于建立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见>的通知》,认定过程中,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将通过与公安部系统对接,对申请人进行“性侵违法犯罪信息查询”,准入查询状态不为“正常”的不可认定通过。核查过程中发现申请人有犯罪记录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等法律法规处理。请各申请人在现场确认时提供所在院(部)加盖二级党委公章和党政主要领导签字的证明材料。
2.港澳台居民的无犯罪记录证明由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有关部门开具。其中港澳居民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需教育行政部门协助提供函件的,与安徽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联系出具。
3.减少申请人提交的纸质材料和证明。现场确认环节,申请人不再提交身份证、学历证书和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的复印件。申请人网上报名时填写的学历证书、《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信息经“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比对成功、核验通过的,现场确认时无需出示相关原件。
(三)受理程序与时间安排
1.第一阶段:网上报名。请符合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条件的申请人于6月15日—6月25日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进行网上报名,逾期教育部系统将自行关闭,不予补报。报名填写信息时,申请人根据系统提示如实完整填报个人信息,并对填报的信息进行确认提交。(中国教师资格网网址:http://www.jszg.edu.cn)
2.第二阶段:体检安排。个人自网上报名开始后即可自行至铜陵市中医院体检中心进行体检(空腹,体检费自理)。体检表(附件3)用A4纸张正反面打印,空表须粘贴个人照片。
3.第三阶段:现场确认。6月15日—6月26日,申请人将申报材料提交人事处审核,并进行现场确认,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4.第四阶段: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6月27日—7月5日,各院(部)专业评议组对申请人开展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专业评议组由院(部)党政领导和部分专家、教授3至5人组成,院长(主任)任组长。各院(部)在测试结束后由评议组组长在《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报名系统自动生成)“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结果”一栏填写测试成绩(百分制)。专业评议组对申报人员进行评议时,必须经全体人员半数以上投票表决同意后,方可提交学校教师资格专家审查委员会进行评议。拟向学校推荐的初步人选须在本院(部)公示3天。
请各院(部)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教育教学能力的测试,学校将加强对测试过程的管理和监督。测试开始前请将具体测试时间及评议组人员组成名单报人事处备案,测试结束后须报送下列材料:
(1)申请人《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须有测试成绩);
(2)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汇总表、各测试专家打分表(在人事处网页“下载专区”下载);
(3)会议记录;
(4)正式行文的测试工作报告(主要包括测试工作安排、测试结果以及公示情况等);
(5)《2022年安徽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通过人员基本信息一览表》(附件2,纸质版加盖院(部)公章并同时递交电子版)
上述材料请于7月6日下午下班前递交人事处师资科(图书馆730办公室)。
5.第五阶段:学校审核认定(7月上旬)。学校教师资格专家审查委员会结合各专业评议组评议情况,对申报人资格进行认定。
6.第六阶段:名单公示与结果上报。对审核通过的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并将公示无异议人员信息一览表及相关材料于7月14日前上报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
(四)其他工作说明
1.对遗失和毁损的证书需要补发和换发的,须按照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规范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工作的通知》(教资字〔2009〕17号)文件要求,提交如下材料:
(1)《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申请表》一式两份(可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或“安徽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 网页下载);
(2)《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复印件一份(学校人事部门在此件上签署办理意见并盖章);
(3)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一份。
2.鉴于已获得高校教师资格认定的少数教师,因学校教学工作需要,其任教学科发生变化,要求变更高校教师资格证书任教学科的情况,经研究,变更程序明确如下:(1)由个人提出申请,按照高校教师资格认定程序重新认定高校教师资格;(2)学校人事部门审核同意;(3)依据任教学科,提供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从事相关课程教学满一年的任课通知书;(4)个人原持有的高校教师资格证书由所在学校人事部门收回并妥善保管。上述材料在学校提交年度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公文时一并报送。
3.各院(部)及相关部门应高度重视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加强政策宣传,严把教师入口关,使本院(部)申请人了解认定政策,熟悉网上报名操作流程,认真准备申报材料,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各阶段工作任务,确保本年度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顺利完成。
请各申请人仔细对照附件1的内容,按时完成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等各项工作。
二、“双能型”教师资格的申报与认定
我校2023年“双能型”教师资格的申报与高校教师资格申报同期开展,申报流程和认定条件按《铜陵学院“双能型”教师队伍培养办法(修订)》(院办[2018]16号)执行。
“双能型”教师资格的个人申报表、单位汇总表见附件4和附件5。个人申报表须附证明材料并加盖学校相关部门公章,单位汇总表加盖部门公章并同时报送电子版。
联系人:谢瑜
联系方式:0562-5881979
人事处
2023年6月16日
附件:
1.2023年安徽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申请人网上报名操作流程及现场确认材料.doc
2.2023安徽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通过人员基本信息一览表.xlsx
4.铜陵学院双能型教师资格申请表.doc(个人用)
5.铜陵学院申请双能型教师资格统计表.xls(院部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