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我省安庆、宿州两市和江苏省南京市相继发生外省输入性疫情,上海市发生多点散状疫情并局部外溢,山东省和吉林省相继发生校园聚集性疫情,当前疫情形势非常严峻复杂。按照省、市疫情防控指挥部要求,最大限度降低疫情输入传播风险,切实保障师生员工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就进一步加强校园管控工作通告如下:
一、牢牢压实疫情防控责任。各部门、各院部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责任,绷紧疫情防控之弦,加强师生教育管理,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各项制度,从严、从紧审批师生请假事宜;加强值班值守,保证通信畅通,所有防控指挥体系保持高效运转,全面进入备战状态。
二、严格校门进入管理。保卫处负责校门管理,即日起,严禁校外无关人员、车辆进入校园,因公来访人员须提前联系相关单位审核报备,经过核实身份、测量体温、检验健康码、行程码并登记后方可入校。
三、加强师生行程管理。含商超、食堂、物业、保安、快递中心工作人员在内的所有师生员工近期非必要不离校校、不离铜,离铜必须履行请假手续并报备,返铜后核酸检测阴性方可进校。师生员工不得前往(含中转)中、高风险地区及所在区县。包括双休日和法定假期在内,所有师生未经批准,不得擅自离铜。
风险地区及所在区县返回、过去14天内到过(含中转)风险地区、被定义为密接或次密接者或行程码带“*”号的师生,要主动报告并严格遵守铜陵市疫情防控政策要求的集中隔离、居家(室)观察、3天两检、健康监测等规定。
在外实习(顶岗)学生加强自我防护,有疫情发生地所在市县实习(顶岗)学生非必要不返校、不返铜。
四、加强重点场所消杀。加强对食堂、教室、图书馆、实验室、体育馆、机房、报告厅、宿舍楼、快递点等重点场所消杀和防疫管理,落实好通风、消毒等防疫措施。从业人员工作期间必须全程规范佩戴口罩,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者不得上岗、及时就医,并立即报告学校疫情防控办公室。
五、严格控制大型聚集性活动。按照“非必要不举办”原则,从严控制各类大型聚集性活动(学校日常教学活动除外),必须举办的、50人以上的会议,要经主管部门同意,报学校疫情防控办公室备案、批准。会议或活动期间落实佩戴口罩、测量体温、扫健康码等防控措施。
六、加强快递外卖管理管控。广大师生员工要“剁剁手”,尽量少点外卖、少网上购物,减少物品途径传染疫情的风险。加强对校内快递站的管理督查,严格网购物品消杀、取件、拆件等流程,严禁网购物品携带至学习生活工作场所无消杀环境下开拆使用。
七、及时快速排查处置突发疫情关联人员。广大师生员工要随时关注国内省内疫情态势,一旦国内某个地区发生本土疫情,立即开展旅居史人员信息排查,立即向所在部门、学生处(人事处)报告,校防控办及总务处接报后,第一时间按照铜陵市疫情防控政策要求落实防控措施,第一时间开展核酸检测筛查。因个人原因需要采取核酸筛查措施的,费用自理。
八、做好健康信息报送。全体师生员工必须坚持健康信息日报告制度,体温异常师生须第一时间报学校卫生所;严格落实师生员工因病请假和缺课登记追踪制度,落实健康状况后方可返校。加强疫苗接种,符合加强针接种的师生员工尽快接种加强针。
九、做好应急准备工作。后勤服务与管理处做好口罩、体温枪、消毒液等防疫物资储备工作,保证满足各单位日常疫情防控工作需求。教务处、各学院要做好线上线下教学转换的准备,确保紧急状态下教学工作顺利开展。
十、落实疫情防控责任。各部门各院部及全体师生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四方责任”,对不按规定执行疫情防控措施,不如实报告个人行程,造成疫情传播扩散,涉嫌违法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近期校园管控政策以此通告为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和上级或属地防控部门最新要求及时调整。
校疫情防控领导小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