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部门、有关学院:
经学校研究决定,定于11月5日上午举行沈浩之家学生党员发展服务中心揭牌暨沈浩精神传承网启动仪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2021年11月5日(星期五)上午8:30
二、活动地点:大学生活动中心附二楼演播大厅
三、参会人员:
1.部分校领导,特邀嘉宾;
2.部门领导:校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党委教师工作部、党委学生工作部、教务处、实践处、总务处、国资处、信息化建设与管理处、团委、各二级党组织负责人、马克思主义学院负责人;
3.会计学院领导及师生代表:会计学院党政领导、党支部书记、专职辅导员,师生党员代表等(会计学院落实);
4.学生干部代表:校院两级学生会干部代表(团委落实)
四、会务分工:
1.主持人串词及校领导讲话稿、相关人员发言(校长办公室、会计学院)
2.现场布景及音响、话筒、投影设备、报告厅场地(校团委)
3.“沈浩之家学生党员发展服务中心”扁牌制作安放、揭牌红绸布等(会计学院)
4.“沈浩精神传承网”启动场景工作(校办公室、信息化建设与管理处)
5.摄影摄像及新闻报道(党委宣传部)
6.席卡布置、茶水服务(办公室、团委)
7.现场疫情防控落实,场所通风消毒、参会人员戴口罩测体温、各位就座等(总务处、团委、物业)
8.学生志愿服务引导(团委)
五、相关要求:
1.请相关部门负责通知以上参会对象按时参加,不得缺席。确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的,必须履行请假手续。
2.拟参会人员会前14天有境内中高风险地区、港台地区、国外旅行史或居住史;或被判定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者(确诊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疑似病例的密切接触者;或接触过具有境内中高风险地区旅行史或居住史人员,未排除感染风险者,不参加会议。
3.参加人员提前10分钟到场,会中请关闭手机或设置为静音状态,保持会场安静,维护会议秩序。
4.校办公室、总务处、学生处、保卫处、信息处团委、会计学院等部门院部共同做好会议服务工作。
特此通知。
校办公室
2021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