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硕士学位授予单位立项建设工作调度会的通知

作者:日期:2021-05-11点击:695

各有关部门、各院(部):

根据《关于强化推进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建设任务落实的通知》(院科〔2020〕13号),学校成立了办学定位组、学科专业点建设组、师资队伍建设组、经费保障组、教学质量组、条件保障组六个工作组,并将我校申请硕士学位授权单位工作进行了任务分解。为进一步推进硕士学位授予单位立项建设工作,学校定于5月12日(星期三)16:00召开调度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

2021年5月12日(星期三)16:00。

二、会议地点

图书馆七层中会议室。

三、参会人员

校领导,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发展规划处、人事处、教务处、科研处、学生处、信息化建设与管理处、实践教学管理处、财务处、图书馆、合作交流处等部门负责人,各二级学院(部)行政主要负责人。

四、会议议程

1.科研处负责人汇报硕士学位授予单位立项建设总体情况及下一步工作计划和安排。

2.各硕士点建设单位(3+1)负责人进行汇报。每人汇报5分钟,汇报内容为:

(1)根据我校硕士学位授予单位立项建设规划和建设方案中各硕士点的建设规划和建设方案,汇报各硕士点截至目前的建设情况。

(2)根据《学位授权审核申请基本条件(2020)》,分别对照“工商管理硕士学位授权点申请基本条件”“应用经济学硕士学位授权点申请基本条件”“管理科学与工程硕士学位授权点申请基本条件”“会计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申请基本条件”,查找各自存在的差距。

(3)下一步工作计划和安排。

3.人事处、教务处、财务处负责人汇报下一步工作计划和安排。

4.校领导讲话。

五、纪律要求

1.请各参会人员按时参加,原则上不得缺席,确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的必须履行请假手续并告知科研处;

2.参会人员提前到场,关闭手机或设置为静音状态,保持会场安静,维护会议秩序。

特此通知。

 

                                   科研处

                               2021年5月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