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作者:日期:2020-01-29点击:705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部门、各院部:

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徽省教育厅进一步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相关规定和要求,全力遏制疫情蔓延,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学校就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作出如下通知:

一、暂停所有集聚性活动。不得在开学前,在校内举行任何形式的线下集中教学活动或集体活动,原定的所有开学前返校活动一律取消。原则上在开学前不举行大规模的全校性现场工作会议。学校教务等部门应妥善做好学生上学期期末课程延期补(缓)考等工作预案。

二、不得提前返校。寒假离校学生在假期不得提前返校,确实需要提前返校的,必须履行审批手续。我校本学年赴武汉理工大学交流生应严格遵守武汉市政府疫情防控要求和武汉理工大学开学报到要求,不得擅自提前返校。学校教务等部门应尽快做好延迟开学的预案,提前做好人力和资源调配以及学习进度调整等工作。具体开学时间将根据我省疫情防控情况以及省教育厅要求另行通知。

三、暂停校内场地开放。严格控制外来人员进入校园,一律暂停校内场地对外开放。学校保卫等部门应会同保安公司加强新老校区门卫及相关公共场所管理,实行校园封闭式管理,并及时向社会发布相关信息。

四、加强宣传和排查。全校上下要进一步落实疫情防控责任,做到落实到位、责任到人;要以网络、电话、短信、微信等各种通讯方式,将党和国家及教育行政部门疫情防控的最新要求和科学防护知识传达到每一位师生员工,做到全覆盖。各部门、各院部应全面摸排并掌握所属师生员工寒假期间行程动向,重点监测近期去过武汉或师生中接触过疫情发生后从武汉离开者的健康状况,如有疑似症状,及时依规处理并报告学校。师生中凡是有疫情中心区居住史、旅行史的,或与疫情中心区外来人员有密切接触的,或与新型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有接触的,应自觉居家隔离14天。

五、强化防控保障。开学前,学校后勤等部门应根据疫情发展情况,提前做好疫情防控所需应急物资储备,制定并完善物资储备应急预案;学校卫生等部门应提前做好校园医学观察隔离场所、人员、经费等应急保障工作,制定并完善开学前后医学观察工作应急预案。

六、严格值班值守。各部门、各院部应加强春节和寒假期间专人值班值守,并对值班人员进行专门培训,确保信息畅通;应通过有效方式公布值班电话并报相关部门备案;应加强信息报送,严格落实每日疫情防控零报告制度,不得漏报、迟报、瞒报。

七、严肃督查问责。学校纪检等部门应加强对各部门各院部防控责任落实情况的督促和督查,确保疫情防控工作要求落实到位。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问责。

八、畅通医疗救助服务。师生员工中,如有出现发热、咳嗽等与新型肺炎相关症状情况时,请及时拨打120急救电话,前往铜陵市指定发热门诊就医;亦可拨打学校卫生所值班电话18905621289 (吴医生)13856210234(江医生),由校卫生所指导就医。

铜陵学院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20201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