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部)、各部门:
2020年寒假在即,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0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9〕16号)精神,为切实做好节假日期间各项工作,让师生度过一个欢乐平安祥和的假期,结合学校工作实际,经研究,现将寒假安排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寒假放假
寒假放假:学生自2020年1月13日(星期一)起放假;教师和行政、教辅、后勤等工作人员自1月17日(星期五)起轮休。
下学期,机关和二级学院(部)行政人员自2月14日(星期五、农历正月廿一)起开始正常上班。2月15(星期六、农历正月廿二)、16日(星期日、农历正月廿三)学生报到注册,2月17日(星期一、农历正月廿四)正式上课。
二、有关要求
1.切实做好安全稳定工作。各部门要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责追责”要求,深入排查整改隐患,切实落实寒假期间安全稳定工作责任。各二级学院要切实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结合学生集中离校返校前后等关键节点通过安全教育课、班会和微信群、QQ群等途径,加强对学生防火灾、防交通事故、防挤压踩踏、防暴力侵害、防传销、防不良网贷等人身生命和财产安全教育,增强学生安全意识和自防互救能力。按照《关于开展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的通知》(院保[2020]1)要求,保卫处要联合总务处、国资处、学生处、实践教学管理处、现教中心等部门,对学校实验室、实验实训基地、实验用品仓库等涉及危化品、易燃易爆品等重要部位,对学校校舍及附属设施、校内在建工地等重要区域,对学校锅炉、电梯、压力容器等特种设备、油气输送管道、电网线路、水电气及消防、治安防控系统设备、网络等重要设施及周边治安综合环境等一起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切实落实今冬明春安全稳定工作责任,确保春季开学校园安全平稳。
2.丰富师生假期精神文化生活。各二级学院(部)和部门要合理安排好假期的各项工作,引导师生坚持勤俭文明过节,传承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倡导理性、文明、健康的消费理念、人情观和健康文明生活方式,弘扬阖家团圆、其乐融融的中国年文化,自觉禁燃禁放烟花爆竹,倡导绿色生活方式。引导学生在假期返乡期间积极开展社会实践等主题鲜明、贴近群众的假期活动,培养社会担当和责任意识。
3.持之以恒正风肃纪,严防节日不正之风。各二级学院(部)和部门要深入学习宣传并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实施细则,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营造务实节俭廉洁过节氛围。
4.做好新学期开学的各项准备工作。教务处、各二级学院(部)要落实好下学期授课任务、教材发放、教室调整等工作;各二级学院(部)和各部门根据工作职责,加强对下学期开学各项准备工作的检查和督促,并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密切与师生和家长的联系,确保学生按时返校,不因家庭困难等、生活困难或学业困难而失学。
5.做好寒假值班和信息报送工作。各二级学院(部)和部门要高度重视寒假期间值班工作,严格执行工作人员值班和领导干部带班制度,扎实做好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工作,确保寒假期间各项工作正常有序运转。各二级学院、各部门要强化值班纪律,将假期值班安排表一式3份,送校长办公室、人事处、保卫处各1份,并将假期值班安排表挂在部门网站上。
特此通知。
校长办公室
2020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