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规范行政人员上下班时间的通知

作者:日期:2018-08-31点击:8555

各二级学院(部)、各部门:

为严肃劳动纪律,规范行政秩序,更好保障教学、科研和服务师生员工,经学校研究决定,自201893日(星期一)起,凡乘坐学校班车或自行乘坐交通工具上下班的行政人员,上午上班到岗时间为8:00,下班离岗时间为11:40;下午上班到岗时间为1430,下班离岗时间为1750(国庆后执行冬季作息时间:下午上班到岗时间为1400,下班离岗时间为1720)。为做好此项工作,现就有关事项要求如下:

一、请各部门严格工作要求,严肃劳动纪律,加强考勤管理。

二、请人事处、监察审计处加强对各部门执行劳动纪律情况的督查,加强对行政人员上下班劳动纪律的检查。

三、请总务处根据学校行政人员上下班时间安排,统筹考虑教师上下课、行政人员上下班班车安排,认真做好教师和行政人员班车运行时间和班次的安排工作。规范教工餐厅管理,做好教工午餐安排,准时开饭。班车运行时间和班次由总务处另行通知。

  

              校长办公室

                                  20188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