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有关部门:
为切实做好2017-2018学年我校大学生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根据《铜陵学院学生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试行)院办〔2017〕32号文件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保对象
我校全日制在籍学生均为参保对象。按照属地管理的要求,统一纳入铜陵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体系。
二、参保要求
我校所有全日制在籍学生都应参加铜陵市非职工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请各学院及相关部门应高度重视,采取切实有效措施进一步做好大学生医疗保险政策的宣传与有关工作的部署,使同学们充分了解大学生医疗保险是政府的一项惠民政策,体现了党和政府对大学生群体的重视与关怀,做到应保尽保。
三、学生医疗保险费缴费标准
2017-2018学年度大学生参加医疗保险的个人缴费标准调整为180元/人。
四、学生医疗保险费的收取与交纳
1、在本学年入学交费时由财务处统一收取每位学生医疗保险费180元。
2、少数因特殊情况不愿参保的学生,必须由其本人填写《自愿放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承诺书》(见附件),各班负责人统计本班不参保学生人数并填写《自愿放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学生登记表》(见附件)(电子文档和纸质文档),经所在学院审批同意并盖章后送交学校总务处新区卫生所。经卫生所审核后转报财务处,财务处依据《自愿放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学生登记表》将统一收取的医保费180元返还到学生缴费银行卡。
3、财务处于9月30日前将我院所有参保学生的医疗保险费交到铜陵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定的基金账户。
五、学生参加医疗保险信息采集表的填报
请各学院以班级为单位,指定专人按要求认真填写《铜陵市在校学生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数据采集表》电子文档(请登录铜陵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下载http://www.tlldbzh.gov.cn)及《自愿放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学生登记表》电子文档和纸质文档,填表时应仔细核对学生的身份证号码和姓名,确保信息无误。于9月15日前将本班《铜陵市在校学生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数据采集表》电子文档及《自愿放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学生登记表》电子文档和纸质文档送交至学院总务处新区卫生所(第三食堂附属办公楼213室),同时由工作人员现场核对填报信息。
卫生所于9月30日前将我校《铜陵市在校学生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数据采集表》报到铜陵市人力资源暨社会保障局。
六、社会保障卡的办理和使用
社会保障卡是住院医疗费结算及医疗费用报销的重要证件,我省于2016年元月已全面启用具有金融性质的社会保障卡,学校不再组织学生统一办理。少数未办理社保卡的学生,请带本人身份证到铜陵市各大银行的商业网点自行办理。在异地办理的社保卡在铜陵市使用时,请先到铜陵市人力资源暨社会保障局的办卡窗口进行联网、开通。
学生医疗保险工作是一项民生工程。做好此项工作,既有利于保障学生身体健康,也有利于促进和谐校园建设。由于此项工作任务重、责任大,希望各学院及有关部门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按时完成我院2017-2018学年度在校大学生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各项工作任务。
铜陵学院
2017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