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科研经费报销受理时间的通知

作者:日期:2017-09-03点击:412

 

各教学院部、各部门:

     为了提高工作效率,经科研处和财务处协商一致,并报校领导同意,决定自2017年9月11日起,每周三(正常工作时间)为科研经费集中报销时间,其它时间不再受理。如遇特殊情况需变更时间的,科研处、财务处主页将会提前通知。请教师在报销科研经费时填写《铜陵学院科研经费使用情况登记表》,登记表可在科研处网站“下载中心”栏下载。

特此通知

 

 

 

科研处、财务处

2017年9月3日